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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房」增至100間基層入住後就業率勁升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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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10日 21:35
2017年10月10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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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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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政府與社聯合作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言猶在耳,事實上坊間早有類似計劃。社企「要有光社會地產」(要有光)由2012年起創設「光房」單位,由業主提供單位讓單親婦孺合租,去年再有「光屋」落成助低收入家庭,有關單位已增至100個。明年初更擬推出協助低收入年輕人的房屋項目,有關機構倡政府豁免良心業主的物業稅。
擬明年推項目助年輕人
要有光2012年9月起創立首個光房單位,即業主自願將物業劃出一段年期,租給「要有光」助低收入單親媽媽合租。另於深井活化前紗廠宿舍大樓作光屋,去年翻新完成,提供40多個單位讓有住屋困難的家庭申請入住,兩項目最多可租住3年。要有光至今已營辦100個單位,為逾550名基層市民提供過渡性住屋需要。
行政總裁余偉業表示,光房業主續租率達81%,而租戶就業率也由入住前的21%,升至入住半年後的62%;有三分之一入住光屋未夠一年的租戶,以加班等方式令收入增加20%以上。余解釋,租戶安頓好住屋問題,便可無憂地轉工、進修及增值,最後透過完成個人生活目標遷出,「畢業生」調遷公屋及私人市場租盤比例為2:8。他強調計劃目標並非助人上公屋,而是以人為本,鼓勵租戶自力更生,透過住在過渡房屋改善生活。
余認為,社會值得有更豐富的房屋論述,健康的社會應該官民各有角色,社會、地產商可充當營辦者,政府可作為促進者,鼓勵更多市民參與。他透露,光房業主收租約為市值的二至七折間,租金遠低於市值,但業主仍要交物業稅,認為政府可在稅項方面多討論,他個人認為良心業主應獲豁免全部物業稅。
同場出席的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讚揚光房及光屋成功,稱若政府可提供資源,例如審批過程、地政規劃等,政府樂意考慮,但稱最重要仍是業主願意配合。要有光未來欲將光房及光屋擴展至更大型的光村,另擬明年初推出協助低收入年輕人的房屋項目。若有興趣將現成或將購買的物業出租作光房,可電郵至realty@lightbe.hk聯絡要有光。


■記者袁楚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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