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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無申短期豁免 年慳1.63億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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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06日 21:35
2017年10月06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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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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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傳真社報道領展部份停車場不但未限制車位只供地契列明人士使用,更推多項時租泊車優惠吸引街外人使用,賺取利潤,涉及最少1.45萬個泊位。報道更指領展若出租停車位予非地契列明人士使用,須繳交短期豁免費用,但過去8年僅1個私家車泊位申請短期豁免,推算每年因而節省達1.63億元。
領展:報道欠法律基礎
領展2008年起推多項推廣泊車措施,吸引時租客,旗下停車場分別設有12小時、24小時泊車優惠等。傳真社曾向多個停車場管理員查詢,是否所有外來車輛皆可使用時租位,管理員均指停車場對時租用戶並無限制,直言「只要有空位,任何人士都可以泊車」。
但根據現行政策,若領展計劃將轄下車位出租予非當邨住戶使用,須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並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傳真社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向地政總署取得由2010年至今年5月領展停車場的短期豁免書申請數目及詳情,當中129宗申請,僅1個位於沙田沙角邨的私家車車位獲豁免可租予鄰近屋邨住戶使用。
領展回應指,時租車位與月租車位使用人士只要符合相關法律條文規定,不涉補地價,對於欠缺法律基礎的失實報道,感到十分失望。
地政總署回應,相關分區地政處會嚴正跟進調查,並視乎需要徵詢法律意見;若證實有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會採取適當行動,包括發警告信要求業主在限期內糾正違契事項,若在限期內未有糾正會釘契,並保留採取進一步地契執管行動的權利,包括按法定程序重收有關地段或物業部份。
■記者譚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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