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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政府2003年起規定來港外傭須與僱主同住,有菲傭認為同住規定違反《人權法》禁止強迫勞役條文,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案件昨開審。代表菲傭的大律師工會前主席石永泰指外傭是弱勢團體,同住使她們被孤立、超時工作等,增加被剝削風險。
申請人Lubiano Nancy Almorin在2011年來港工作,庭上透露她來港後涉遭僱主虐待,正循民事向對方追討賠償。石甫開庭便開宗明義指非要求所有外傭與僱主分住,但認為她們應有選擇權,就如2003年前般,只要僱主同意便可外宿,才是較開明自由的處理方式。
石永泰:入境處長越權
石表示入境處處長對外傭施加的逗留條件只限於逗留時間及活動限制,不包括同住規定,但處方卻以「走後門」方式要求外傭在合約上承諾與僱主同住,否則拒發簽證,有關決定屬越權。法官問石,處長是否有權制訂措施防止外傭違約、例如藉外宿找工作等,石回應指處方不應藉監管而干涉外傭個人生活。
石引述維權組織Justice Center報告指,外傭每天工作逾12小時、逾三分一受訪者一周得不到24小時休息、部份更須在假期工作,同住使她們被孤立,無法建立社交生活,面對惡劣工作環境亦只能啞忍。他強調申請人非要法庭審視某外傭被剝削情況,而是挑戰整個制度以改善她們的工作環境,他指僱主須為僱員提供合理和良好的工作環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210/16
■記者楊思雅
申請人Lubiano Nancy Almorin在2011年來港工作,庭上透露她來港後涉遭僱主虐待,正循民事向對方追討賠償。石甫開庭便開宗明義指非要求所有外傭與僱主分住,但認為她們應有選擇權,就如2003年前般,只要僱主同意便可外宿,才是較開明自由的處理方式。
石永泰:入境處長越權
石表示入境處處長對外傭施加的逗留條件只限於逗留時間及活動限制,不包括同住規定,但處方卻以「走後門」方式要求外傭在合約上承諾與僱主同住,否則拒發簽證,有關決定屬越權。法官問石,處長是否有權制訂措施防止外傭違約、例如藉外宿找工作等,石回應指處方不應藉監管而干涉外傭個人生活。
石引述維權組織Justice Center報告指,外傭每天工作逾12小時、逾三分一受訪者一周得不到24小時休息、部份更須在假期工作,同住使她們被孤立,無法建立社交生活,面對惡劣工作環境亦只能啞忍。他強調申請人非要法庭審視某外傭被剝削情況,而是挑戰整個制度以改善她們的工作環境,他指僱主須為僱員提供合理和良好的工作環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210/16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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