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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揶揄曾蔭權:去教堂者都可貪污長青網文章

2017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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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9月30日 18:35
2017年09月30日 1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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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續審,主控官昨指曾向雄濤廣播老闆黃楚標租用深圳豪宅一事在2012年曝光後,他透過不同途徑解釋,但始終無交代他向對方支付過80萬元人民幣、一早已為單位設計等重要細節。主控官形容曾轉移視線、轉移責任,作策略性交代,是聰明的政客,提醒陪審員「會去教堂的人,都可以貪污」。
主控官David Perry昨讀出最後一部份開案陳詞,指2012年2月20日起一連幾天,傳媒廣泛報道曾蔭權出席澳門賭場春茗、乘坐私人遊艇到澳門、乘坐私人飛機到泰國、在深圳租用豪宅。
指有策略控制公眾看法
2月22日,曾首度就豪宅作回應,但沒提及他只是前一天(21日)才簽租約、支付過80萬元人民幣等。主控官批評曾蔭權是有策略性地公佈資料,控制公眾如何看待他的操守問題,他是聰明的政客。
直至2月26日,曾蔭權出席商台節目及在《南華早報》撰文解畫,深圳東海集團亦在報章刊登聲明,交代豪宅資料,但內容不盡不實。如他在商台節目中稱是公眾對特首的期望提高了,與制度出現落差,反指社會有很高透明度。主控官認為曾蔭權的意思是「我無做錯」,再一次展示典型政客的演說技巧,就是轉移視線和責任。主控官指實際情況並非如曾蔭權所述般透明,他跟黃楚標同遊汕頭、其妻一早與建築設計師在深圳開會等都未作交代。主控官指「會去教堂的人,都可以貪污」,又認為曾蔭權的解釋,有如向公眾說:「相信我,我是香港仔;相信我,我是教徒;相信我,我是你的特首」。
此外,曾氏夫婦早於2010年7月,已開始兌換人民幣,主控官指二人是為同年11月向黃楚標的公司支付80萬元人民幣作準備。主控官總結指,雄濤是否值獲發數碼廣播牌照不重要,「貪污就是貪污」,問題是曾有否接受價值300萬元的裝修工程。控方將於下周二傳召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HCCC484/15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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