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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何非以律師身份發言長青網文章

2017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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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9月20日 21:35
2017年09月20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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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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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發表「殺無赦」言論的立會議員何君堯本身是律師,更是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律師會指何並非以律師身份發表有關言論,現階段不評論。有法律界人士質疑律師會說法,認為何言論有損律師聲譽,或違專業操守。
法政匯思:或違專業操守
香港律師會指,早前有議員於公開場合表述意見,由於非以律師身份發言,現階段不評論。如收到有關會員投訴,將按既定程序保密處理。亦有網民發現,何同時是英國及新加坡律師會成員,呼籲網民向有關律師會投訴。律師兼法政匯思成員黃鶴鳴說,律師在執業的過程中,不得作出危及或可能危及律師專業名譽的事,否則或違反專業操守,而何言論或已令律師專業的名譽受損,「佢(何)當日用殺豬殺狗做比喻,嗰個『殺』就係奪去生命嘅殺,作為律師,竟然訴諸暴力」。黃又質疑律師會說法,認為即使何不是以律師身份發言,亦未必不受規管,「謝偉俊當年着底褲抗議,佢都唔係用律師身份,但都話佢違反專業操守」。
民建聯黨員、大律師馬恩國於2014年以專業人士協會副主席名義,出席立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議時與社民連議員梁國雄對罵,更即場爆粗「You are not even a fxxking Chinese!」(你都唔x係中國人!)事後大律師公會最少收到279封投訴信,指他的言論涉種族歧視及違反大律師操守,被大律師公會紀律研訊,馬恩國在研訊中承認不當行為,被判停牌一個月,兼要繳交研訊涉及的律師費用,而聆訊小組判決書指,馬出席立會時雖不是用其專業身份,但他身為大律師,即代表大律師公會,有關言論令大律師公會聲譽受損及蒙羞,多於他自己的聲譽受損。
■記者李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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