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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證物證俱無 難入罪長青網文章

2017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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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9月19日 19:35
2017年09月19日 19: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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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粉嶺離奇搶劫案,警方拘捕16歲疑犯,但卻沒有事主和證物,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即使疑犯主動招認搶劫,但人證物證俱無,背囊內是否真的藏有300萬美元現金亦無從證實,要入罪相對困難。
不過,陸偉雄又表示,除非有途人親眼目睹疑犯搶奪財物的過程,並願意做證人,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事主不報警,甚至不予作追究,警方亦可以拘捕及予以起訴。
陸又指現時最大問題是疑犯被指搶奪背囊,與搶奪300萬美元是兩回事,前者為一般搶奪普通財物,後者因涉款巨大,案情更嚴重,但因無人證物證,無法確定背囊是否真的藏300萬美元,加上疑犯僅16歲,雖然一樣由成人法庭審訊,但礙於他年幼,判刑未必太重。
■記者曾海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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