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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前特首梁振英近日出任「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及「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政府相關規管特首離職後工作的委員會至今未有作出任何公佈,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事件涉及嚴重潛在利益及角色衝突,梁有違反指引之嫌,會去信特首林鄭月娥和規管前特首離職後工作的委員會跟進。本報曾向特首辦和相關委員會作出查詢,截稿前未有回應。
林卓廷昨指根據「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的指引訂明,特首離任後一年,不能開展任何全職或兼職工作,不能擔任任何商業或專業界別的董事或合夥人,與及不能開展任何業務,故梁擔任這兩間公司的董事有違反相關指引之嫌。
他指事件有否利益及角色衝突的關鍵,在於梁加入的兩間公司是否牟利及梁有否從中得益,指公司註冊處的文件顯示,該兩間公司類別都是擔保有限公司,「擔保公司視乎該公司章則可以屬牟利性質,董事亦有可能受薪」;即使該兩間公司屬非牟利機構,他質疑梁有否就此申報,及有否獲規管前特首的相關委員會意見。
前特首辦:梁不受薪不分紅
林指卸任特首後獲中央政府委任為全國政協副主席的梁振英,在任特首時大力推動一帶一路政策,包括多次帶團回內地考察,並游說商界支持該項政策,2016及2017年的施政報告提及一帶一路更多達分別47及20次,若他加入的公司屬牟利,上述舉動隨時是為自己卸任後鋪路,強調一帶一路及大灣區項目涉及龐大投資額及重要項目發展,梁以私人身份擔任公司董事或涉及嚴重潛在利益及角色衝突。
對於梁振英有否申報,前特首辦回覆指,兩間公司均為非牟利組織,梁振英不受薪亦不分紅,指梁在該兩組織的身份及活動,按政府規定進行。
■記者姚國雄
林卓廷昨指根據「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的指引訂明,特首離任後一年,不能開展任何全職或兼職工作,不能擔任任何商業或專業界別的董事或合夥人,與及不能開展任何業務,故梁擔任這兩間公司的董事有違反相關指引之嫌。
他指事件有否利益及角色衝突的關鍵,在於梁加入的兩間公司是否牟利及梁有否從中得益,指公司註冊處的文件顯示,該兩間公司類別都是擔保有限公司,「擔保公司視乎該公司章則可以屬牟利性質,董事亦有可能受薪」;即使該兩間公司屬非牟利機構,他質疑梁有否就此申報,及有否獲規管前特首的相關委員會意見。
前特首辦:梁不受薪不分紅
林指卸任特首後獲中央政府委任為全國政協副主席的梁振英,在任特首時大力推動一帶一路政策,包括多次帶團回內地考察,並游說商界支持該項政策,2016及2017年的施政報告提及一帶一路更多達分別47及20次,若他加入的公司屬牟利,上述舉動隨時是為自己卸任後鋪路,強調一帶一路及大灣區項目涉及龐大投資額及重要項目發展,梁以私人身份擔任公司董事或涉及嚴重潛在利益及角色衝突。
對於梁振英有否申報,前特首辦回覆指,兩間公司均為非牟利組織,梁振英不受薪亦不分紅,指梁在該兩組織的身份及活動,按政府規定進行。
■記者姚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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