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明報》首席記者涉於3個月內在報館偷拍3名女同事胸部及裙底,案件昨開審。其中一名事主供稱,跟被告同組首天便被偷拍,兩個月後才報警。裁判官問原因,她激動及哽咽說:「(被告)對明報嘅value(價值)好大,甚至大過我,上司可能會包庇佢,如果告發失敗唔炒佢,我要繼續同佢合作,會好尷尬。」
記者:戴國輝
現已離職的被告周展鴻(37歲)否認3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3名事主年齡介乎27至31歲,庭上沒披露姓名,以X、Y、Z來稱呼,3人更獲安排在屏風後作供。
X供稱2013年加入《明報》,2015年6月1日調至負責專題新聞,與周同組,成為其下屬。她調職首天身穿圓領鬆身T恤,領口在鎖骨對下5厘米,「但我唔會形容低胸囉,絕對唔係」。她彎身清理櫃桶,甫坐直便發現周站在她附近,將iPhone6放在胸前,鏡頭對着她胸口,「好快㩒個mon兩下」。X形容周動作不自然,不是看電話,是在偷拍。她事後表面上對其態度沒改變,但「一定有提防心」,例如會留意「佢過嚟有冇拎電話,個電話放喺邊」。
至於第二名事主Y早於幾年前在《明報》實習時已認識周,前年6月27日晚她到影印室,周尾隨,室內僅兩人,他們起初閒聊其後變寂靜。當她以為周已離開,向後移動時腳眼碰到東西,向後望發現周正蹲下,並將手機放在她雙腳間,更開啟相機。她很驚慌,周則起身及離開。
未想過相片外洩
事主Z則負責網上新聞,案發8月21日她入職僅11日,枱上的文件雜物倒塌,她遂站立扶着文件,周行近她身後。但原來周將電話放她裙底及「㩒個mon兩下」,過程被X目睹,並通知Z。
3名事主於8月23日一起往報警,裁判官問X為何被偷拍後兩個月才報案,有否想過偷拍照會外傳,X答「我冇咁諗過,我諗佢係personal interest(個人興趣)」,又指若上司包庇不解僱周,便需一起工作會尷尬。她得悉周偷拍Z時曾告知上司,上司開會後保證,「周唔會再喺《明報》辦公室出現,連返辦公室執嘢都唔會」。Y則指她原頗信任周,上司叫她自行決定是否報警,她感到「好掙扎,我冇諗過咁信任嘅人會咁做」,後知悉周再犯,決定和兩事主一起報警。警方在周手機找不到偷拍照片。
案件編號:ESCC2108/17
記者:戴國輝
現已離職的被告周展鴻(37歲)否認3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3名事主年齡介乎27至31歲,庭上沒披露姓名,以X、Y、Z來稱呼,3人更獲安排在屏風後作供。
X供稱2013年加入《明報》,2015年6月1日調至負責專題新聞,與周同組,成為其下屬。她調職首天身穿圓領鬆身T恤,領口在鎖骨對下5厘米,「但我唔會形容低胸囉,絕對唔係」。她彎身清理櫃桶,甫坐直便發現周站在她附近,將iPhone6放在胸前,鏡頭對着她胸口,「好快㩒個mon兩下」。X形容周動作不自然,不是看電話,是在偷拍。她事後表面上對其態度沒改變,但「一定有提防心」,例如會留意「佢過嚟有冇拎電話,個電話放喺邊」。
至於第二名事主Y早於幾年前在《明報》實習時已認識周,前年6月27日晚她到影印室,周尾隨,室內僅兩人,他們起初閒聊其後變寂靜。當她以為周已離開,向後移動時腳眼碰到東西,向後望發現周正蹲下,並將手機放在她雙腳間,更開啟相機。她很驚慌,周則起身及離開。
未想過相片外洩
事主Z則負責網上新聞,案發8月21日她入職僅11日,枱上的文件雜物倒塌,她遂站立扶着文件,周行近她身後。但原來周將電話放她裙底及「㩒個mon兩下」,過程被X目睹,並通知Z。
3名事主於8月23日一起往報警,裁判官問X為何被偷拍後兩個月才報案,有否想過偷拍照會外傳,X答「我冇咁諗過,我諗佢係personal interest(個人興趣)」,又指若上司包庇不解僱周,便需一起工作會尷尬。她得悉周偷拍Z時曾告知上司,上司開會後保證,「周唔會再喺《明報》辦公室出現,連返辦公室執嘢都唔會」。Y則指她原頗信任周,上司叫她自行決定是否報警,她感到「好掙扎,我冇諗過咁信任嘅人會咁做」,後知悉周再犯,決定和兩事主一起報警。警方在周手機找不到偷拍照片。
案件編號:ESCC2108/17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