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立法會向被DQ的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追討全數186萬元議員薪津期限昨日屆滿。梁、游限期前去信立法會,質疑立法會的追討並不合理,拒絕還款,建議歸還已購買的物資及提供單據作抵銷。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回應指,兩人若未能還款,將委託律師入稟法院追討。
梁、游的DQ案於上月底終極上訴失敗後,立法會行管會主席梁君彥即表明會去信兩人,追討兩人領取了的合共186萬元的議員薪金和預支津貼。
指不應追討實報實銷開支
梁、游還款期限至昨日屆滿,但兩人未有還款。他們前日(11號)各自回信予行管會指,兩人在去年9月當選後,港府亦刊憲確認其當選的事實,再者,兩人強調法院的裁決是他們的議員身份由去年10月12日方開始失效,換言之10月初至11號的酬金是他們「依法應有之酬金」,「不應包括於追收款項之內」。
梁、游亦在信中表示,預支的議員辦事處營運資金已用作籌備議辦、議員助理薪金及購買器材之用,因此強調,「即使本人之議員身份被政府以不義手段暴力剝奪,上述之可實報實銷開支亦不應包括於追收款項之內」,反建議由兩人歸還已購買之物和有關單據以抵銷部份追收款項比較合適。最後,兩人亦促請立法會「秉持公心,慎重考慮,堅守立法會僅有之尊嚴」。
立法會秘書處回應兩人的信件指,前晚(11號)已收到兩人的電郵,重申按照行管會較早時的決定,如果兩人未能於昨退還已獲發的議員酬金和預支營運開支,行管會將委託律師入稟法院追討欠款。
身兼行管會成員的民建聯陳克勤稱,兩人去信行管會是拖延時間,強調兩人必須還款,重申行管會將在兩人未還款後採取法律行動。
梁頌恆於上月底終極上訴失敗後表示,整單官司除了要支付本身的律師費外,更要支持高昂的訟費,估計涉及金額達1,200萬元,故他與游蕙禎都有心理準備面臨破產。有行管會成員相信,兩人幾近不可能歸還款項,或向法院申請兩人破產,但認為行管會至少應要求兩人退還已購買物資。
■記者呂浩然
梁、游的DQ案於上月底終極上訴失敗後,立法會行管會主席梁君彥即表明會去信兩人,追討兩人領取了的合共186萬元的議員薪金和預支津貼。
指不應追討實報實銷開支
梁、游還款期限至昨日屆滿,但兩人未有還款。他們前日(11號)各自回信予行管會指,兩人在去年9月當選後,港府亦刊憲確認其當選的事實,再者,兩人強調法院的裁決是他們的議員身份由去年10月12日方開始失效,換言之10月初至11號的酬金是他們「依法應有之酬金」,「不應包括於追收款項之內」。
梁、游亦在信中表示,預支的議員辦事處營運資金已用作籌備議辦、議員助理薪金及購買器材之用,因此強調,「即使本人之議員身份被政府以不義手段暴力剝奪,上述之可實報實銷開支亦不應包括於追收款項之內」,反建議由兩人歸還已購買之物和有關單據以抵銷部份追收款項比較合適。最後,兩人亦促請立法會「秉持公心,慎重考慮,堅守立法會僅有之尊嚴」。
立法會秘書處回應兩人的信件指,前晚(11號)已收到兩人的電郵,重申按照行管會較早時的決定,如果兩人未能於昨退還已獲發的議員酬金和預支營運開支,行管會將委託律師入稟法院追討欠款。
身兼行管會成員的民建聯陳克勤稱,兩人去信行管會是拖延時間,強調兩人必須還款,重申行管會將在兩人未還款後採取法律行動。
梁頌恆於上月底終極上訴失敗後表示,整單官司除了要支付本身的律師費外,更要支持高昂的訟費,估計涉及金額達1,200萬元,故他與游蕙禎都有心理準備面臨破產。有行管會成員相信,兩人幾近不可能歸還款項,或向法院申請兩人破產,但認為行管會至少應要求兩人退還已購買物資。
■記者呂浩然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