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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任「一帶一路」「大灣區」公司董事長青網文章

2017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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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9月12日 18:35
2017年09月12日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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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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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在任時不斷推廣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的前特首梁振英(圖),卸任至今短短兩個月,昨被傳媒揭發悄悄出任兩間以一帶一路及大灣區為名的公司董事;有立法議員質疑,如有關公司屬商業性質,梁有機會涉及利益衝突。而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則被指出任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客席教授。
「香港01」昨報道,涉事公司名為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及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查冊顯示,兩家公司屬擔保公司,由薛馮鄺岑律師行的合夥人薛建平、與該律師行另一位律師梁秉釗在今年7月4日及6日成立,同時出任董事,註冊地址為律師行的中環置地廣場辦公室;梁振英則至本月1日才加入兩間公司出任董事,梁秉釗在同日辭任。薛建平與梁振英甚為稔熟,梁過去多次向傳媒發律師信,亦是透過有關律師行作法律代表;梁振英在任期間,亦有委任薛建平作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和空運牌照局成員等公職。前任特首辦公室及薛建平至昨夜未有回應傳媒查詢。
曾俊華獲邀做港大客席教授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梁振英在任時有機會因其職權掌握一帶一路及大灣區的計劃詳情,甚至較一般公眾知悉更多資料,過去又曾以特首身份向商界大力推廣一帶一路。他稱,如兩間公司的業務屬商業牟利,便有機會涉及利益衝突,「如果係商業,難免令人質疑係唔係有人『春江水暖鴨先知』,利用職權所得嚟嘅資料牟利」。
此外,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的網頁顯示曾俊華出任該系客席教授,但未有公佈任何詳情,而負責規管問責官員離職後的「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至今未有就曾俊華此職作出公佈。
根據規定,問責官員若要從事受薪或無薪工作,只要離職未夠一年,亦算冷河期,按理曾俊華若出任此職,需要經委員會審批;本報分別向港大相關學系及上述委員會查詢有關曾俊華獲邀任教的詳情,以及是否已經獲申請、為何未見公佈,截稿前未獲回覆。
■記者梁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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