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限假日開放公民廣場 官:行政署自找麻煩長青網文章

2017年09月0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9月07日 06:35
2017年09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特首林鄭月娥曾稱考慮重開公民廣場,但遲遲未落實。有退休攝影記者不滿政府圍封公民廣場,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行政署決定,案件昨在高院審理。申請人指公民廣場利用公帑興建,惟政府卻當廣場是私人地方,限制市民出入;又批評署方僅容許市民於周日及公眾假期在廣場進行公眾活動,限制森嚴,做法極端無理。法官區慶祥聞言亦指:「他們(署方)在自找麻煩。」


申請人張德榮一方指,周日及公眾假期根本沒有政府官員上班,限制了市民向官員遞信請願權利,並引用數據指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間,共有710宗申請在平日到公民廣場集會的個案被拒,當中有128宗集會性質屬遞請願信。


署方稱非完全開放

行政署反駁指公民廣場一般情況下開放予公眾使用,但絕非完全開放,市民一直須獲署方批准方可集會,直言之前部份在廣場舉辦的集會是不獲授權,亦不合法。署方強調加建圍欄只是提升保安程度,而廣場主要用途實為讓車輛「上落客」及舉行升旗禮之用。惟署方回應區官查詢時,亦承認廣場圍封後,所有車輛均不得駛進。


區官套用署方說法,指假如政府建築物在一般情況下開放予公眾使用,即市民可入內閒逛,並舉例指如法院及入境大樓,反問何以廣場卻不可?署方認為市民可到法院或入境大樓「借廁所」,但公民廣場沒有廁所,而且政總是一幢辦公室,不可相提並論。


區官主動提及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在立會公眾席上高舉標語叫口號抗議,被裁定阻礙立會人員執行職務罪成,日前上訴至終院一案與本案有關連,希望先待終院頒下判詞以作參考,押後本案裁決。


案件編號:HCAL136/14

■記者蘇曉欣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