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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裁定監控員工短訊須先知會長青網文章

2017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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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9月06日 06:35
2017年09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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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歐洲人權法院為一宗職場私隱案,作出里程碑判決,裁定僱主監控員工工作時使用電郵和即時訊息等通訊,必須先知會員工。 羅馬尼亞男私聊遭解僱 案中主角羅馬尼亞38歲軟件工程師巴布勒斯庫(Bogdan Mihai Barbulescu 圖),十年前遭公司解僱,指公司的雅虎即時通訊軟件是用來跟客戶聯絡,他卻用來跟未婚妻和親生兄弟私聊,並列印聊天紀錄作證據。 巴布勒斯庫指其私人對話內容涉及自己的性生活和健康,控告公司侵犯私隱,羅馬尼亞的法院和歐洲人權法院去年初審,都指僱主有權監控工作通訊,以確保員工在工作時間盡忠職守,後者並指工作通訊內容假定不涉私事,查看沒有問題。歐洲人權法院內由17名最高級法官組成的「大法庭」(Grand Chamber),昨天則以10對7比數推翻前判,指為平衡私隱權和僱主權利,公司監控員工通訊前須先知會警告,告知監控措施對員工私生活干涉程度有多大,又指羅馬尼亞法院未有判斷公司的監控措施是否合理,是否有其他干涉程度較低的監控措施。 法新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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