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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平機會調查發現,只有約一半受訪社福界非政府機構有制定書面反性騷擾政策,認為情况不理想;另外,有兩間機構表明過去一年共收到4宗性騷擾投訴。平機會表示,在欠缺相關政策下,受害人可能對性騷擾缺乏認識,亦未有渠道投訴,估計實際情况較數字嚴重。
兩機構過去一年收4投訴
平機會在去年8月及11月,與社聯合作舉辦了兩場「社福界攜手防止性騷擾」研討會,向與會的62間非政府機構的代表派發問卷,有51間回覆,當中大部分為大型機構。結果顯示,只有51%受訪機構,即26間已制定書面的反性騷擾政策。另外,有約23%的受訪機構沒為僱員提供有關性騷擾意識的培訓,亦有約三分之一受訪機構既沒制訂政策,亦沒為員工提供培訓。
有政策亦甚少具體措施
在已制定政策的機構中,最常見政策內容包括「處理性騷擾投訴的程序」、「明確表明不會容忍性騷擾的聲明」、「政策適用於該非政府機構內的各級員工」,但甚少機構制定具體措施,例如處理投訴的指定人員的聯絡資料,以及有關紀律處分的說明等。調查又發現,受訪機構中,有兩間機構稱在調查進行前的一年內共收到4宗性騷擾投訴,包括涉及性的非言語暗示和不恰當的身體觸摸等,其中一間有制定書面政策。
憂實際情况較數字嚴重
平機會政策、研究及培訓總監朱崇文認為,結果顯示非政府機構的反性騷擾工作不理想,在缺乏政策下,受害人可能對性騷擾缺乏認識,加上欠缺渠道投訴,令現時性騷擾投訴數字偏低,估計實際情况可能遠較數字顯示的嚴重。他說過往法庭案例可見,僱主在欠缺政策防止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有可能負上刑責,促請機構盡快制定反性騷擾政策、加強培訓,社署亦應該考慮檢討「服務質素標準及服務質素標準執行手冊」指引,訂明非政府機構的服務單位在制訂政策及程序時,可參考《性別歧視條例》。
社聯表示,會繼續與平機會合作,將於未來兩個月與平機會合辦工作坊,鼓勵機構制訂相關政策,向服務使用者及員工提供更好的保障,管理風險。前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認為,結果反映社福機構有迫切需要制訂相關政策,以示機構重視員工及服務使用者的安全。
兩機構過去一年收4投訴
平機會在去年8月及11月,與社聯合作舉辦了兩場「社福界攜手防止性騷擾」研討會,向與會的62間非政府機構的代表派發問卷,有51間回覆,當中大部分為大型機構。結果顯示,只有51%受訪機構,即26間已制定書面的反性騷擾政策。另外,有約23%的受訪機構沒為僱員提供有關性騷擾意識的培訓,亦有約三分之一受訪機構既沒制訂政策,亦沒為員工提供培訓。
有政策亦甚少具體措施
在已制定政策的機構中,最常見政策內容包括「處理性騷擾投訴的程序」、「明確表明不會容忍性騷擾的聲明」、「政策適用於該非政府機構內的各級員工」,但甚少機構制定具體措施,例如處理投訴的指定人員的聯絡資料,以及有關紀律處分的說明等。調查又發現,受訪機構中,有兩間機構稱在調查進行前的一年內共收到4宗性騷擾投訴,包括涉及性的非言語暗示和不恰當的身體觸摸等,其中一間有制定書面政策。
憂實際情况較數字嚴重
平機會政策、研究及培訓總監朱崇文認為,結果顯示非政府機構的反性騷擾工作不理想,在缺乏政策下,受害人可能對性騷擾缺乏認識,加上欠缺渠道投訴,令現時性騷擾投訴數字偏低,估計實際情况可能遠較數字顯示的嚴重。他說過往法庭案例可見,僱主在欠缺政策防止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有可能負上刑責,促請機構盡快制定反性騷擾政策、加強培訓,社署亦應該考慮檢討「服務質素標準及服務質素標準執行手冊」指引,訂明非政府機構的服務單位在制訂政策及程序時,可參考《性別歧視條例》。
社聯表示,會繼續與平機會合作,將於未來兩個月與平機會合辦工作坊,鼓勵機構制訂相關政策,向服務使用者及員工提供更好的保障,管理風險。前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認為,結果反映社福機構有迫切需要制訂相關政策,以示機構重視員工及服務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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