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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教育界經過多年爭取後,配合政府換屆的時機,終於獲得一筆經常撥款聘任常額教師,「官方」班師比終於得到改善(筆者強調「官方」,因為有了非編制合約教師的貢獻,使「現實」班師比高於官方文件所列)。現職合約教師有望在穩定的工作環境下,陪伴學生成長及見證學生進步。
對於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建議把該筆津貼補貼合約教師薪金,但不會為他們加入編制,教育局長楊潤雄一再強調「這不是我們的政策意願,我們要穩定,我們要合約教師進入編制」。這番說話展示教育局的強硬立場,令一眾合約同工感到鼓舞。
校方不能僭建《則例》
有校長指出,合約教師轉為常額前須經過俗稱「睇堂」程序,如果撥款通過後,跳過該程序將合約轉常額的話,會對同事不公平。筆者認為校方面對這個尷尬情况,其實是源於對現有常額制度的曲解。《資助則例匯編》清楚列明,即使是常額教師,也必須通過兩年試用期才正式受到更高保障;如果教師在試用期內,當校方已指出其錯誤並給予合理協助、指示及時間後仍無改善,校方就可解僱他。所以,校方大可於兩年試用期內安排合理「睇堂」次數,而非以「睇堂」作為判斷「合約轉常額」的依據,否則校方有「僭建」升遷制度、不尊重資助則例之嫌。校方如認為兩年試用期太少,理應向局方爭取修改制度。
不過,合約教員亦須理解校長的憂慮。教師不同於其他行業,學期開始後人手難以再改動,若要改動的話會嚴重影響日常教學。有資深教師告知筆者,每次聘請新教師都是一場賭博。校方的擔憂折射出師訓質素未如理想,所以筆者認為投放資源改善師訓模式非常重要。
一、推行全面而嚴格的師訓課程
由於教學工作漸趨多元及複雜,單靠學院的訓練及短期實習未必足夠。筆者認為師資課程可強制學員任職一至兩年的教學助理(參考實習醫生的做法),其間必須任教小量課節。師訓機構可利用學員所記錄的前線經驗及持續反思,提供適切的指導與支援,亦可監控他們的工作量是否合理。當教學助理職位與師訓學位掛鈎後,可確保教師供求不會嚴重失衡。
實戰之外,課程也不能忽略教育政策、歷史、教育本質、德育等較學術的知識。在現代社會中,法治及人權意識日漸提高、科技發展迅速的背景下,同工更需要透過上述學術知識摸索新一代教師在社會的角色。以往學校工作環境相對簡單,令大眾(甚至包括教師自己)以為只需懂得任教學科基礎知識及公開試技巧就是好老師。事實上,一名稱職教師應該抱有維護普世核心價值、推動社會進步的使命,作出專業判斷時會以學生利益為首要考慮。只有這樣,教師群體才不易受一時熱潮及短視策略左右,與社會其他持份者商討資源分配時會以教育本質為依歸。
學員通過長期半工讀、理論實戰兼備的沉浸式訓練,會更深入認識教育行業,了解教育到底是否符合自己的職志。當師訓發展漸趨完善,校方就會傾向信任新晉教師,願意摒棄「合約制測試」的思維。
二、仲裁機構遏止濫用職業保障
合約教師亦須明白校方在日漸繁忙的行政工作中,可能難以進行解僱失職常額教師的程序。以合約期滿變相解僱失職合約教員,可使校方集中心力於其他對學生有直接益處的工作上。因此,校方情願放棄常額制對維持學校運作穩定的好處,擁抱合約制帶來的靈活及方便。
筆者須強調程序的重要——讓校方公正地運用權力,讓犯錯的教師心甘情願受警告、有機會改善,讓克盡己責的教師看得見公平。如果社會期望學校教育下一代具有理性、公平等價值觀,理應也期望學校的聘任制度體現上述價值。
為了減少常額教師濫用常額制的保障,筆者建議政府可增撥資源予公正中立的仲裁機構(例如現有的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或未來的教師公會)。該機構除了肩負仲裁使命外,也會培訓及協助校方在遵守程序公義的前提下,順利蒐集證據並警告及懲處失職教師。若該機構運作良好、仲裁專業水平高,可減輕校方解僱失職常額教師的壓力,減少教師與校方有關紀律聆訊程序的爭拗。
有必要向公眾問責
教育界獲增加撥款擴大常額教席數目,同工絕對不能就此鬆懈,因為同工有必要向公眾問責,要讓社會看得見普及教育有所改善、公帑用得其所。上述有關完善師訓與仲裁制度的倡議屬於中長期規劃,可提升教師專業地位,讓常額制持續健康發展,希望各持份者認真考慮。
(編者按:文章標題為編輯所擬;來稿原題為「常額制持續有效運作的兩個配套」)
作者是合約教師
[霍梓楠]
對於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建議把該筆津貼補貼合約教師薪金,但不會為他們加入編制,教育局長楊潤雄一再強調「這不是我們的政策意願,我們要穩定,我們要合約教師進入編制」。這番說話展示教育局的強硬立場,令一眾合約同工感到鼓舞。
校方不能僭建《則例》
有校長指出,合約教師轉為常額前須經過俗稱「睇堂」程序,如果撥款通過後,跳過該程序將合約轉常額的話,會對同事不公平。筆者認為校方面對這個尷尬情况,其實是源於對現有常額制度的曲解。《資助則例匯編》清楚列明,即使是常額教師,也必須通過兩年試用期才正式受到更高保障;如果教師在試用期內,當校方已指出其錯誤並給予合理協助、指示及時間後仍無改善,校方就可解僱他。所以,校方大可於兩年試用期內安排合理「睇堂」次數,而非以「睇堂」作為判斷「合約轉常額」的依據,否則校方有「僭建」升遷制度、不尊重資助則例之嫌。校方如認為兩年試用期太少,理應向局方爭取修改制度。
不過,合約教員亦須理解校長的憂慮。教師不同於其他行業,學期開始後人手難以再改動,若要改動的話會嚴重影響日常教學。有資深教師告知筆者,每次聘請新教師都是一場賭博。校方的擔憂折射出師訓質素未如理想,所以筆者認為投放資源改善師訓模式非常重要。
一、推行全面而嚴格的師訓課程
由於教學工作漸趨多元及複雜,單靠學院的訓練及短期實習未必足夠。筆者認為師資課程可強制學員任職一至兩年的教學助理(參考實習醫生的做法),其間必須任教小量課節。師訓機構可利用學員所記錄的前線經驗及持續反思,提供適切的指導與支援,亦可監控他們的工作量是否合理。當教學助理職位與師訓學位掛鈎後,可確保教師供求不會嚴重失衡。
實戰之外,課程也不能忽略教育政策、歷史、教育本質、德育等較學術的知識。在現代社會中,法治及人權意識日漸提高、科技發展迅速的背景下,同工更需要透過上述學術知識摸索新一代教師在社會的角色。以往學校工作環境相對簡單,令大眾(甚至包括教師自己)以為只需懂得任教學科基礎知識及公開試技巧就是好老師。事實上,一名稱職教師應該抱有維護普世核心價值、推動社會進步的使命,作出專業判斷時會以學生利益為首要考慮。只有這樣,教師群體才不易受一時熱潮及短視策略左右,與社會其他持份者商討資源分配時會以教育本質為依歸。
學員通過長期半工讀、理論實戰兼備的沉浸式訓練,會更深入認識教育行業,了解教育到底是否符合自己的職志。當師訓發展漸趨完善,校方就會傾向信任新晉教師,願意摒棄「合約制測試」的思維。
二、仲裁機構遏止濫用職業保障
合約教師亦須明白校方在日漸繁忙的行政工作中,可能難以進行解僱失職常額教師的程序。以合約期滿變相解僱失職合約教員,可使校方集中心力於其他對學生有直接益處的工作上。因此,校方情願放棄常額制對維持學校運作穩定的好處,擁抱合約制帶來的靈活及方便。
筆者須強調程序的重要——讓校方公正地運用權力,讓犯錯的教師心甘情願受警告、有機會改善,讓克盡己責的教師看得見公平。如果社會期望學校教育下一代具有理性、公平等價值觀,理應也期望學校的聘任制度體現上述價值。
為了減少常額教師濫用常額制的保障,筆者建議政府可增撥資源予公正中立的仲裁機構(例如現有的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或未來的教師公會)。該機構除了肩負仲裁使命外,也會培訓及協助校方在遵守程序公義的前提下,順利蒐集證據並警告及懲處失職教師。若該機構運作良好、仲裁專業水平高,可減輕校方解僱失職常額教師的壓力,減少教師與校方有關紀律聆訊程序的爭拗。
有必要向公眾問責
教育界獲增加撥款擴大常額教席數目,同工絕對不能就此鬆懈,因為同工有必要向公眾問責,要讓社會看得見普及教育有所改善、公帑用得其所。上述有關完善師訓與仲裁制度的倡議屬於中長期規劃,可提升教師專業地位,讓常額制持續健康發展,希望各持份者認真考慮。
(編者按:文章標題為編輯所擬;來稿原題為「常額制持續有效運作的兩個配套」)
作者是合約教師
[霍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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