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就地取材 拆鄰車輪當車唧 雨夜潛車場 賊偷16轆長青網文章

2017年07月0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7月05日 20:35
2017年07月05日 20: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屯門一個露天停車場揭發連環偷轆案。匪徒疑趁昨凌晨雷雨交加之時潛入停車場,先「借艇割禾」拆走3輛車的車輪,當成車唧(又名千斤頂)墊入4輛目標私家車底,再偷走4車的貴價輪圈(俗稱「轆軨」)。停車場職員一直沒發現,直至早上有車主取車發現車輪被拆,始通知職員報警,案件暫無人被捕。
車主取車發現 職員才知悉
現場為屯義街一個露天停車場,面積約兩個足球場,由鐵絲網圍起,出入口設有收費更亭,有職員當值,記者看不到場內有裝設閉路電視。其中一名遭偷車輪的姓陳車主稱,租用上址停車場車位已近11年,現時月租1500元,今次是首次遇竊,被偷去的4個轆軨於數月前更換,共值約1.6萬元。他對遇竊感無奈,唯有另購轆軨重新裝上。
記者在場所見,陳的座駕下墊有兩個車輪,該兩個車輪是由同一停車場的另一輛車拆下,車輪物主事後在陳的座駕車頭留下便條,說希望陳裝回車輪後聯絡他取回兩個墊底車輪。
昨晨7時許,有車主返回取車,赫見車輛4個車輪不翼而飛,車底則墊有兩個車輪,遂67歲姓林女職員隨即報警。警員到場調查,發現共4輛私家車各被偷走4個車輪,包括平治房車、日產Skyline 350GT及豐田七人車等;另外,同一車場內有3車各被人拆走兩個車輪,警方相信是遭賊拆走當車唧,墊起4輛目標車輛以便偷走貴價車輪。警方將案列作「車內盜竊」,不排除偷轆賊是趁凌晨連場雷雨之時潛入車場犯案,正追查車輪下落,被偷車輪總值仍有待確定。
大律師陸偉雄稱,車輛泊在停車場內有財物失竊,包括零件被拆或車輛被偷走,車主能否向停車場管理公司或負責人追討損失,一般需視乎停車場有否列出「免責條款」,若有的話,車主較難就失竊追討損失;但免責條款亦非絕對有效,若能證明有職員疏忽或保安設施有漏洞導致案件發生,即使停車場列出「免責條款」,也可能需要負上賠償責任。
大律師:倘證車場疏忽漏洞可追討
此外,若車主本身有為車輛購買包括汽車失竊賠償的「汽車全保」,便可向保險公司索償;但如果只是購買「第三者保險」,則不屬保障範圍。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