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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聯儲局於2009年起實施壓力測試,在過去7年,聯儲局每年1次對銀行做壓力測試,每次分兩輪進行,以監管或保證銀行安全與具有防範風險的能力。
聯儲局會透過數學模型,將金融機構或資產組合設定於特定極端經濟情境下,如經濟增長驟降、樓價暴跌、失業率快速上升到極端水平等異常的市場變化,再測試各機構在突變環境下的承受能力,目的是確保金融機構面臨不利條件時,仍然有足夠資本維持營運,在極端情况下仍具有充足資本,繼續為企業及家庭提供貸款。
是次為聯儲局自2009年以來進行的第7輪壓力測試,亦是根據2010年通過的金融監管法案(即《多德-弗蘭克法案》),對大型金融機構進行的第5次壓力測試。另一壓力測試項目為更詳細的「全面資本分析及審查(CCAR)」測試。
聯儲局會透過數學模型,將金融機構或資產組合設定於特定極端經濟情境下,如經濟增長驟降、樓價暴跌、失業率快速上升到極端水平等異常的市場變化,再測試各機構在突變環境下的承受能力,目的是確保金融機構面臨不利條件時,仍然有足夠資本維持營運,在極端情况下仍具有充足資本,繼續為企業及家庭提供貸款。
是次為聯儲局自2009年以來進行的第7輪壓力測試,亦是根據2010年通過的金融監管法案(即《多德-弗蘭克法案》),對大型金融機構進行的第5次壓力測試。另一壓力測試項目為更詳細的「全面資本分析及審查(CCAR)」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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