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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國民待遇擴至非服務業長青網文章

2017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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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6月29日 06:35
2017年06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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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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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府與國家商務部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簽署《投資協議》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將CEPA涵蓋範圍進一步擴大至非服務業,並將一帶一路及大灣區的經貿合作納入CEPA內。財政司長陳茂波與商務部副部長高燕昨於行政長官梁振英與中聯辦副主任仇鴻等官員見證下,簽署兩份CEPA《投資協議》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


工業貿易署長甄美薇表示,《投資協議》是內地首份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及「負面清單」模式,開放予非服務業投資的協議,並設有「最惠待遇」,即內地對其他國家或地區投資者提供的待遇,如有優於CEPA的,亦會延伸至本港的投資者。


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表示,兩份協議是CEPA「升級的最大體現」。其中《投資協議》可以填補CEPA過去只涵蓋服務業的空白。他指過往港商進行非服務業投資,未有國民待遇,只能享受外資待遇。簽訂協議後,中港的非服務業投資就能更方便,並有更全面保障。


一帶一路大灣區經貿合作納CEPA

至於《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則將中港的經貿合作擴至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涵蓋創新科技、知識產權及金融合作等。協議訂明,內地與香港將研究有序擴大兩地互聯互通,包括推出交易型開放式基金(ETF)互聯互通方案、改善中港基金互認規則,及推動H股全流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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