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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日本厚生勞動省周四稱,山本化學工業株式會社似為省減成本,未經申報而在所生產的「對乙酰氨基酚」(acetaminophen)中,摻入較廉宜的中國生產「對乙酰氨基酚」,再提供給感冒藥生產商,涉嫌違反《醫藥品醫療器械法》。「對乙酰氨基酚」是感冒藥中的清熱鎮痛主要成分。厚生省發現混入中國製「對乙酰氨基酚」的感冒藥跟其他同類日本本土生產產品,存在微細差別,惟不存在安全風險,也不打算要求回收。該公司承認數年前已開始這種做法,強調化學分析證明中國產品沒有品質問題。
(共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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