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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懲教署工藝教導員聯同塘福懲教所4囚犯,安排他人假扮囚犯親友探監,令懲教署人員批准「親友」提取囚犯財產約3.6萬元,以支付該囚犯在獄中的「煙仔數」。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時稱,工藝教導員所為雖未對署方造成實際損失,但破壞了署方的規管制度,判他監禁6個月,涉案的4名囚犯則被判監5至11個月。
官指有組織犯案破壞制度
懲教署工藝教導員、首被告梁藝林(37歲)承認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辯方早前求情時稱,梁負責監督囚犯製作金屬製品,須依賴在囚犯合作方能保持貨品質素及按時出貨。法官昨判刑時表示,接受梁是為方便工作才協助次被告陳宜立(46歲)犯案,且沒證據顯示梁有實質獲利,但認為這並非單一事件,直指被告是有組織犯案,破壞署方的規管制度,案情嚴重,遂判處他監禁6個月。
本案其餘被告,即當時的囚犯陳宜立、游西常(51歲)、劉立勛(59 歲)及歐陽天倫(54歲),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等罪,控方透露目前只有游仍在服刑。法官稱,陳宜立是案件主謀,罪責最重,判入獄11個月;其餘被告則只是聽從陳的安排,罪責較輕,法官念及他們在事後均表示有悔意,分別判劉及游監禁5個月及6個月。
稱沒錢「過海」 沒應訊囚8月
另一被告歐陽天倫早前因沒依期出庭應訊再度被捕,被加控沒有按照法庭指定歸押罪,被判監8個月。辯方透露他在深水埗租用類似籠屋的牀位居住,早前因被偷去財物而沒錢「過海」,其後又被單車撞傷腳,他曾向警署及廉政公署求助但未獲明確答覆,唯有等待警方拘捕。
辯方早前求情時表示,歐陽自幼由姑媽撫養,姑媽離世後他被送往兒童安置所,與移居台灣的兄長沒來往,後來他因煙癮大而在獄中欠下「煙仔數」,辯方形容他在港孤苦伶仃,沒有親友探監,因而接納其他囚犯建議,讓他人扮作其繼女,並提取他的保釋金以支付「煙仔數」。
【案件編號:DCCC936/16】
官指有組織犯案破壞制度
懲教署工藝教導員、首被告梁藝林(37歲)承認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辯方早前求情時稱,梁負責監督囚犯製作金屬製品,須依賴在囚犯合作方能保持貨品質素及按時出貨。法官昨判刑時表示,接受梁是為方便工作才協助次被告陳宜立(46歲)犯案,且沒證據顯示梁有實質獲利,但認為這並非單一事件,直指被告是有組織犯案,破壞署方的規管制度,案情嚴重,遂判處他監禁6個月。
本案其餘被告,即當時的囚犯陳宜立、游西常(51歲)、劉立勛(59 歲)及歐陽天倫(54歲),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等罪,控方透露目前只有游仍在服刑。法官稱,陳宜立是案件主謀,罪責最重,判入獄11個月;其餘被告則只是聽從陳的安排,罪責較輕,法官念及他們在事後均表示有悔意,分別判劉及游監禁5個月及6個月。
稱沒錢「過海」 沒應訊囚8月
另一被告歐陽天倫早前因沒依期出庭應訊再度被捕,被加控沒有按照法庭指定歸押罪,被判監8個月。辯方透露他在深水埗租用類似籠屋的牀位居住,早前因被偷去財物而沒錢「過海」,其後又被單車撞傷腳,他曾向警署及廉政公署求助但未獲明確答覆,唯有等待警方拘捕。
辯方早前求情時表示,歐陽自幼由姑媽撫養,姑媽離世後他被送往兒童安置所,與移居台灣的兄長沒來往,後來他因煙癮大而在獄中欠下「煙仔數」,辯方形容他在港孤苦伶仃,沒有親友探監,因而接納其他囚犯建議,讓他人扮作其繼女,並提取他的保釋金以支付「煙仔數」。
【案件編號:DCCC9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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