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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訂後花車不見影 囍店店東判社服令長青網文章

2017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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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6月21日 06:35
2017年06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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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主打婚禮服務的金都廣場店舖,有店東收取19對新人16萬元訂金後突然結業,有新人結婚沒有花車接送或無法取回婚禮相片。店東被控19項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相關罪行,僅1項不當接受付款罪罪名成立,昨被判履行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罪成控罪中的一對受影響新人1780元。


19控罪 1項罪成

裁判官索閱被告湯啟文(57歲)的感化令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稱被告只有1項控罪罪成,認為可判處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並勸喻他履行社會服務令期間要保持行為良好。


裁判官早前裁決時表示,被告明知公司營運有問題,仍決定提供花車租用服務,事後又沒有告訴顧客未能提供花車,或者安排替代服務,故裁定不當接受付款罪罪成;至於其剩餘18項控罪,裁判官稱不能推論被告在接單前已知公司運作會出現問題,故裁定其脫罪。


【案件編號:WKCC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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