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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佔中三子控罪重複建議修改長青網文章

2017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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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6月16日 06:35
2017年06月1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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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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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佔中三子」等9名佔領參與者於佔領結束逾兩年後被控公眾妨擾等罪,案件昨於區院再訊。法官形容本案部分控罪重複,質疑控方用同一案情控三子不同控罪,形容控罪屬「overloaded(超載)」,並指這是控方「tactic(策略)」,建議控方修改,押後再訊。


控方昨要求被告答辯,惟辯方表示控方提供的文件中尚有6份證人供辭未完成翻譯,並指控方文件數量多,故申請暫不答辯,讓辯方有足夠時間細閱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


官:同一案情控罪不同

法官郭啟安表示,假若被告即時答辯,其後再認罪亦不能獲得刑期扣減,遂批准辯方暫毋須答辯,押後案件至9月19日,讓被告獲足夠時間及意見考慮認罪與否,並要求被告屆時須表明是否認罪。


法官其後針對本案控罪質疑控方,並兩度表示不明白控方何以選用如此複雜的方式提告,直言控罪繁複亦令眾被告需時尋求更多法律意見。法官特別指出,佔中三子被控的首三項控罪,其內容及性質看似重複,並質疑「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控罪的案情一模一樣,同樣屬煽惑他人佔領道路,直言控罪是「overloaded(超載)」,又稱控方「interesting(有趣)」。


控方指煽惑方式不同

控方回應稱,首項指控三子串謀策劃佔領行動,控罪涉時近兩年,認同當中與其他控罪的日子有所重疊,並引用案例稱三子的「煽惑」方式有所不同,故以不同控罪提告,提出假如案件展開審訊,會在審訊期間處理相關控罪問題,包括修改控罪。


法官稱,本來可以單一控罪提告,但控方卻打算先以多項控罪提告,其後再與辯方交涉,戲言這是控方的「tactic(策略)」,控方遂表示會考慮是否有需要在下次提訊時修改控罪。


本案9名被告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52歲)、陳健民(58歲)和朱耀明(73歲),3人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3人另與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5歲)、邵家臻(47歲) 、學聯前代表張秀賢(22 歲)和鍾耀華(24歲)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28歲)被控煽惑公眾妨擾,民主黨成員李永達(61歲)被控煽惑他人阻礙夏愨道行車道。


【案件編號:DCCC48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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