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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申隔火物料代2.4米間距 有營運者無改善 消防短期內檢控長青網文章

2017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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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6月16日 20:35
2017年06月16日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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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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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九龍灣淘大工業村迷你倉奪命四級火事隔近1年,消防處、屋宇署、地政總署及勞工處舉行跨部門記招,交代巡查進展。消防處表示,大部分迷你倉申請用替代方案,如使用隔熱30分鐘的防火物料,取代儲存倉之間相距不少於2.4米的要求,在符合安全下,處方會積極考慮。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徐文良表示,本港現有885間迷你倉,截至本月11日,處方已向發現有違規事項的764間迷你倉負責人,發出4900多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其中239張遵辦指示;遵辦率只有近5%(見表)。他表示有53間迷你倉收到通知書後因商業決定結業,另發現有幾個營運者在限期前無積極改善,短期內會檢控負責人。
消防:積極考慮各方案
他表示,有3間完全遵辦所有指示、1間新營運者在營業前已與處方緊密聯繫,預計本周內完成所有安全要求。對於情况是否滿意,徐說明白營運者需時處理窗口和間隔佈局,營運者如正積極執行改善工程,例如找顧問公司設計改善,處方會容許延遲通知書到期日,惟未回應是否設下完成限期或時間表。
消防處去年11月底提出多項迷你倉規管要求,包括儲存倉之間相距不少於2.4米、間隔板及儲存物品不可高於2.35米等。徐文良說,大部分營運者積極配合,也收到營運者提交的替代方案,例如用可耐火30分鐘物料,減低火勢迅速蔓延可能,同樣做到2.4米分隔距離的效果。他說對替代方案持開放態度,只要符合消防安全水平,會積極考慮及接受;大部分迷你倉都申請用替代方案,取代儲存倉之間相距不少於2.4米的要求。
涂謹申促公開巡查報告
就早前有討論立法規管迷你倉,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認為,就現時情况,他認同要立法規管,但政府相關部門應盡快向立法會公開一年的巡查報告、行業情况分析等,才可討論立法具體細節及操作。紅盒迷你倉營運總監梁永康認為,若政府決定發牌或立法規管迷你倉,提出的規定應與現時相若,否則業界會無所適從,擔心屆時又要重新改裝迷你倉。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迷你倉負責人按行法例及命令改善工程,可提升消防安全,政府較早前已就提升舊式工廈消防水平,提交初步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並會繼續擬定立法建議的細節和諮詢持份者,目標在明年初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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