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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成停牌解畫:辦公時間後收到文件長青網文章

2017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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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6月08日 06:35
2017年06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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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遭證監勒令停牌的隆成金融(1225)發出公告,交代周二(6日)「應停未停」事件。公告提及公司在6月5日先後收到兩份證監會函件,其中第二份有關證監容許公司押後一天停牌的函件是在辦公時間後收到。


該集團指出,其於6月5日上午10時39分收到證監會要求,擬按證券及期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第8(1)條發出指令,要求在6月6日暫停股份買賣,但是因為發現無充足時間於6月5日下午6時正前向證監會作出陳述,因此指示法律顧問向證監會尋求延長兩個星期時間以向證監會就涉及的內幕消息作出陳述。


後來隆成在6月5日下午7時60分左右,透過傳真及電郵得知證監向其法律顧問發出另一份函件,同意延長一天至6月6日下午五時正前予回應,並在6月7日上午起停牌,法律顧問收到函件後再轉發給公司。


不過,隆成在當晚10時49分刊載公告時,集團未能及時讓董事會注意第二份函件,因此未有公告押後一天停牌事宜。最終在6月6日上午獲證監會告知,經考慮其股份於開市前時段及早市開始時之成交量及股價,以及該公告並無提述延長一天,勒令股份停牌,以維持市場秩序。隆成指,正就證監會函件尋求法律意見,並將於適當時候作進一步公告,並繼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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