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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陣:查UGL不能無的放矢/文:張志剛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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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31日 06:35
2017年05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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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UGL的問題,足足炒了近3年。除了某些政治人物之外,香港公眾人士顯得興趣缺缺,因為內容就是那一堆「舊聞」,沒有任何進展。而這些舊聞,已經一再解釋。如果真的是以事論事的話,提出指控的人士就應該針對當事人的回應,指出回應內容有什麼問題。但可惜指控的只是一再重複之前的論點,結果就是不斷打轉、沒完沒了。當然,目的單純是為了政治炒作的,「沒完沒了」可能是最好不過的選擇。
梁繼昌兩年半前去香港和英國稅局告了,稅局不查,立法會泛民議員要查,是為了什麼?立法會要查UGL事件,當然是有權去查,而立法會只需有20名議員支持就可以成立調查委員會。查是形式,查什麼才是內容。只是永遠無休止地強調形式的合法性,而不去充實內容,欠缺內容本質的形式就變得毫無意義。任何形式都要結合內容,那才是合情合理的行為。
立法會的專責委員會,有興趣去調查行政長官在UGL事件中「有哪些屬應繳稅項目」。坦白說,個人印象中,立法機構從來沒有介入任何私人的稅務問題。本月初,稅務局向全港260萬市民發出報稅表。全港數以十萬計的公司企業,也須向稅務局呈交業務資料作為評定利得稅。稅務應如何評定,完全是稅務局的工作,也是會計專業上的工作。稅務局方和企業以及個人在評定稅務上如果有不同意見,其實早已有既定的程序和制度去解決。立法會機構根本不是解決稅務糾紛和評定的合適場所。260多萬人、數以十萬計的企業,你立法會如何面對?
稅務問題誰說了算
當然,立法會議員只是對行政長官的稅務問題情有獨鍾,他們對其他人士和企業的稅務可以避而不提。在現實政治中,稅務問題成為政治議題在外國也時有所聞;但成為政治新聞,一定是針對那些已經確認為逃稅的行為,而不是天馬行空,去問「哪些屬於應繳稅項目」。因為哪些項目要課稅、哪些項目不用課稅,是完全在會計和相關稅務法律範圍的問題。如果不是稅務的專業人士,他們是用什麼知識背景來討論?是用普通常識,還是用政治立場?立法會議員憑什麼權力去取代稅務局長的工作?如果立法會議員的決定,和稅務局長、稅務上訴委員會,以至高等法院就稅務上訴的決定有所不同的話,那是以立法會專責小組議員的決定為準,還是以稅務局長、稅務上訴委員會和高等法院法官的決定為準?這是一條最關鍵也是最重要的問題。如果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委員不一定有稅務和相關的稅務法例知識,而他們的決定又不能壓倒稅務局長、稅務上訴委員會以及高等法院的判決時,那他們去追查「有哪些屬於應繳稅項目」,又有什麼根據?又是否合理呢?
當然,提出要查的是梁繼昌,其他人不是會計師,梁繼昌是;其他人沒有稅務專業知識,梁繼昌有。但就算梁繼昌議員有,他也不能取代稅務局長、稅務上訴委員會以及高等法院的權力。但梁繼昌議員以民意代表自居,他堅持要查,那就讓他去查好了。他以專家自居,那就請他多行一步,指出要查的確實理據,也就是要提出以稅務法例為基礎的理據。所以查的原因和理據,不是空泛到可以向260萬市民提問的「哪些屬於應繳稅項目」,而是精確指出「根據香港第幾條稅務條例,在UGL事件中,某一部分應屬課稅項目,當事人並無課稅,而稅務局長亦無要求課稅,事件有違法規,立法會委員會須深入調查」。這就是合情合理的負責任行為。立法會事務繁重,而且運用的是公帑,不可能無的放矢,沒有任何表面證據就去進行委員會調查。梁繼昌正是專業會計師,並且是稅務專家,熟悉稅務條例,當然最有資格直接指出有什麼問題,而不是問一條幼稚園學生也可以隨口提問、對全世界任何人也適用的問題。
香港實行簡單稅制,稅項少,評稅也相對簡單。梁繼昌作為稅務專家,應該可以一語道破,什麼要繳稅、什麼不用繳稅。他絕對有能力、有專業知識,去指出根據稅務條例,香港稅務局長做的決定有哪方面不合理,立法會才值得追查。如果他作為稅務專家,也講不出一些原因,而只是不斷叫「查!查!查!」,他叫「查」的目的是什麼,大家就猜一猜吧!
由立法會議員成立專責委員會去做評稅主任的工作,是無稽還是無謂,就由大家去評一評。但行政長官作為當事人,希望調查盡快展開、盡早完結,立法會議員真的想去查,那就由他們去查。立法會專責小組的建議調查範圍,早已上載網頁,公之於世。行政長官直接向立法會秘書處呈交意見,還是經委員會副主席呈交,然後由委員會整體開會討論再作決定,周浩鼎自己也不作任何隱瞞,那對調查有什麼實質影響?又影響了什麼程序公義?請反對者直接提出。各立法會議員上任以來,有沒有私下和政府官員溝通討論過,立法會議員自己比誰都清楚。周浩鼎以為辭職就可以息事寧人,那就讓他親身體會一下什麼是現實政治!
梁繼昌辭不辭委員會的職務,當然是由他個人和立法會自己去解決,當事人也須負上全部責任和後果。但如果梁繼昌認為他跟行政長官的官司沒有涉及任何利益,那又是跟事實不符;一旦輸了官司,賠償就是金錢利益,那是最明顯不過!
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
[張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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