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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丁屋無村界 政府無擔戴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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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31日 06:35
2017年05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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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政府規管丁屋漏洞百出屢遭詬病,由於當局政策混亂,一些「無村界」鄉村得以不斷擴大丁屋版圖,成為最新曝光的問題。政府規定興建丁屋要符合兩項土地條件,包括必須位於村界之內,以及土地用途屬於鄉村式發展(下稱V Zone),可是當局同時又容許,全港超過一成「村界未定」的鄉村,只需符合V Zone要求便可申建丁屋,變相容許原居民「擴丁」。劃定村界是政府的責任,沒理由拖拖拉拉,當局必須盡快堵塞相關漏洞,阻止這些「無界鄉村」持續「開疆拓土」。


無界鄉村開疆拓土

政府把關角色存疑

根據地政總署的說法,全港642條認可鄉村當中,仍有73條村因為種種原因,尚未劃定村界。政府劃定村界的緣起,可追溯至1972年丁屋政策實施,規定丁屋申建地點必須位於認可鄉村範圍,即所謂「村界」之內。當時政府提出以相關鄉村興建的最後一間村屋邊緣起計300呎,劃定為村界;至於興建丁屋的土地用途必須同時為V Zone,則是1993年政府修訂《城市規劃條例》時定下。政府定下雙重要求,理應對丁屋發展範圍設下更嚴格規管,可是執行起來卻出現了明顯漏洞。


最初政府提出丁屋必須位於村界之內,用意顯而易見,就是一邊讓原居民繼續聚居,另一邊則避免鄉村大幅擴張。任由丁屋大舉擴張到村界範圍之外,明顯有違初衷,可是近日地政總署的說法,卻令人質疑「村界」對丁屋發展的規限能力。地政總署表示,1993年政府修訂《城市規劃條例》後,若丁屋申建地點超出村界,惟仍位於V Zone用地,只要相關地帶包圍或與村界範圍重疊,也可考慮相關申請;若鄉村村界未定,只要申建丁屋地點在V Zone內,申請亦可能獲考慮。換言之,決定丁屋發展範圍的關鍵是V Zone,村界只是配角,對於未定村界的鄉村而言,情况尤其有利,因為V Zone的邊界,實際上才是它們真正的「村界」。


有來自「無界鄉村」的村代表便直言不諱,沒有村界規範較為「着數」,皆因只按V Zone規限的丁屋範圍,肯定可以比原定村界大得多,如果其村設有村界,相信有一半丁屋已超出村界300呎範圍,可是現在其村不僅建成近百間丁屋,餘下的V Zone面積理論上還可讓村民再多興建百間,情况誇張程度令人側目。V Zone與村界的最大本質分別,在於劃定村界尚有清晰邏輯,規定鄉村範圍,難有大變,可是V Zone卻可以透過不同方法增加及擴展。有「無界鄉村」人士稱,各村長每年會向地政總署報告未來10年丁屋需求,規劃署便會參照相關數字制訂V Zone,意味村代表可以不斷要求擴大V Zone,拓展丁屋版圖。政府面對「無界鄉村」的需索,究竟有否好好把關,還是形同橡皮圖章照單全收,令人關注。


挺直腰板克服阻力

盡早劃界釋除疑慮

地政總署解釋,現時全港仍有73條鄉村遲遲未有劃界,主要是因為地形限制、鄉村界線重疊、村民對界線有異議等問題,惟劃界工作仍在繼續,強調「有關工作並不涉及與其他組織商議」。不過鄉議局卻確認,轄下「鄉村小型屋宇工作小組」負責與地政總署商議村界事宜。兩者說法似有矛盾,政府必須清楚說明。鄉議局曾促請地政總署,盡早為「無界鄉村」劃定村界,以免外界誤會為何這些鄉村未有村界卻又能興建丁屋。既然如此,政府就應當加快行事,如果劃界工作並不涉及複雜談判,由政府全權話事,實在沒有理由延宕多時,執事部門有否怠慢失職,應當切實追究;如果劃界工作緩慢是因為遇上村民阻力,政府則應挺直腰板,定出劃界時間表,表明不能無了期拖拉下去。


丁屋政策發展至今早已變質,偏離改善原居民生活環境的原意,變成牟取暴利的地產發展項目,成為社會上小撮人的特權。政府容許「無界鄉村」不斷「開疆拓土」,實在難以向社會大眾交代。當局有責任盡早完成劃界工作,同時亦應公開「無界鄉村」近年申建及獲批丁屋的數字,以及交代署方是以什麼準則批准或拒絕原居民在「無界鄉村」申建丁屋,釋除公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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