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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綫電視前女藝人簡珮筠早年息影後從事美容行業,近年她與合作伙伴出現生意糾紛,合作伙伴去年入稟控告她誹謗,她日前再遭護膚品牌入稟高院追討出售商標款項,涉款約26.4萬瑞士法郎(約210萬港元)。
涉護膚品牌商標易手
原訴為瑞士維美源素有限公司;被告為簡珮筠。入稟狀指出,原訴於2011年5月30日以26.4萬瑞士法郎將商標售予維美源素國際有限公司,並由被告接收。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維美源素國際有限公司由商人葉希德及兩間公司共同持有。葉希德去年曾入稟高院控告簡珮筠於雜誌訪問中誹謗他。
【入稟編號:HCA1247/17】
涉護膚品牌商標易手
原訴為瑞士維美源素有限公司;被告為簡珮筠。入稟狀指出,原訴於2011年5月30日以26.4萬瑞士法郎將商標售予維美源素國際有限公司,並由被告接收。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維美源素國際有限公司由商人葉希德及兩間公司共同持有。葉希德去年曾入稟高院控告簡珮筠於雜誌訪問中誹謗他。
【入稟編號:HCA12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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