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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張德江在紀念《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有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許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的權力」的講話,被人形容為「態度強硬」。那麼張德江為何以「強硬態度」宣示「維護中央權力」呢?張德江的講話清楚顯示了其中緣由:香港存在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權力的問題,損害國家主權,借用「高度自治」鼓吹宣揚所謂「固有權力」、「自主權力」、「本土自決」、「香港獨立」,實質是分裂國家;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未能落實,直接威脅國家安全。中央有必要「強硬」宣示「維護中央權力」。
高度自治 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這是政治評論者愛用的一句名言,套用過來形容香港存在的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權力的現象,倒是頗為貼切:「高度自治,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事實上阻止基本法第23條立法、違法佔中、否定中央的「一國兩制白皮書」、否定人大常委會 8.31決定、否決特首普選方案、鼓吹自決甚至港獨等,哪一個不是以「高度自治」的名義?中央認為香港未能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最大的障礙就是有些人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權力。主管港澳事務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特別強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許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的權力」當然不是無的放矢。
香港有些人認為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是「強加」給香港。這種看法違背憲制倫理,中央絕不能接受。記得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時英方提出所謂「用主權換治權」,被中方斷然拒絕。中方清楚表明主權和治權是不可分割;沒有了治權,主權就是一個空殼。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恢復行使包括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國家對香港擁有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這已經通過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和根據憲法制定的基本法作出規定,體現為國家意志。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內容,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對抗和否定。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香港特區依照基本法規定行使。中央與香港特區的權力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關係,而不是分權關係。因此,張德江強調維護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就是維護國家主權、維護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的來源。
23條立法不能久拖不決
近年來香港社會有些人宣揚所謂「本土自決」、「香港獨立」,在泛民主流政黨中也有人公開贊成和主張所謂自決,而這些主張往往都以香港有所謂固有權力、自主權力的幌子來包裝,有一定迷惑性。張德江指出,這些主張的要害是不承認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這一事實,否認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其實質是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b獨立的政治實體,把香港從國家中分裂出去。張德江不僅一針見血地指出其分裂國家的本質,而且明確發出警告:中央絕對不能視若無睹。這也是提醒港人,必須對分裂國家的言行保持高度警惕,不可放任自流,否則會禍國害港。
基本法第23條立法在香港社會存在極大爭議,張德江要求香港履行憲制責任落實相關立法的論述,香港社會廣泛關注。國家主席習近平強調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包括兩方面:一是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二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港人應該知道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中央對此高度重視。中央沒有採取國家立法的方式而是交由香港特區自行立法,是對港人的信任,也是對香港最有利的安排。香港社會近年出現的港獨現象,也反映本港遏止港獨、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存在空白和缺陷。看來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不能久拖不決。
中央的「全面管治權」不能只是停留在政策原則宣示層面,而必須有組織保證和法律保障。張德江強調必須要求行政長官愛國愛港、中央信任,要求特區管治團隊誠心誠意擁護祖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要求特區法定公職人員擁護基本法、效忠國家和特區。這是維護國家主權及其對香港「全面管治權」必須的組織保證。張德江明確要求要從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中央授予特區的高度自治權兩個方面,健全基本法實施的監督和保障機制。這是維護中央管治權所不可缺少的法律保障。
作者是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盧文端]
高度自治 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這是政治評論者愛用的一句名言,套用過來形容香港存在的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權力的現象,倒是頗為貼切:「高度自治,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事實上阻止基本法第23條立法、違法佔中、否定中央的「一國兩制白皮書」、否定人大常委會 8.31決定、否決特首普選方案、鼓吹自決甚至港獨等,哪一個不是以「高度自治」的名義?中央認為香港未能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最大的障礙就是有些人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權力。主管港澳事務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特別強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許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的權力」當然不是無的放矢。
香港有些人認為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是「強加」給香港。這種看法違背憲制倫理,中央絕不能接受。記得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時英方提出所謂「用主權換治權」,被中方斷然拒絕。中方清楚表明主權和治權是不可分割;沒有了治權,主權就是一個空殼。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恢復行使包括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國家對香港擁有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這已經通過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和根據憲法制定的基本法作出規定,體現為國家意志。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內容,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對抗和否定。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香港特區依照基本法規定行使。中央與香港特區的權力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關係,而不是分權關係。因此,張德江強調維護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就是維護國家主權、維護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的來源。
23條立法不能久拖不決
近年來香港社會有些人宣揚所謂「本土自決」、「香港獨立」,在泛民主流政黨中也有人公開贊成和主張所謂自決,而這些主張往往都以香港有所謂固有權力、自主權力的幌子來包裝,有一定迷惑性。張德江指出,這些主張的要害是不承認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這一事實,否認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其實質是企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b獨立的政治實體,把香港從國家中分裂出去。張德江不僅一針見血地指出其分裂國家的本質,而且明確發出警告:中央絕對不能視若無睹。這也是提醒港人,必須對分裂國家的言行保持高度警惕,不可放任自流,否則會禍國害港。
基本法第23條立法在香港社會存在極大爭議,張德江要求香港履行憲制責任落實相關立法的論述,香港社會廣泛關注。國家主席習近平強調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包括兩方面:一是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二是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港人應該知道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中央對此高度重視。中央沒有採取國家立法的方式而是交由香港特區自行立法,是對港人的信任,也是對香港最有利的安排。香港社會近年出現的港獨現象,也反映本港遏止港獨、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存在空白和缺陷。看來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不能久拖不決。
中央的「全面管治權」不能只是停留在政策原則宣示層面,而必須有組織保證和法律保障。張德江強調必須要求行政長官愛國愛港、中央信任,要求特區管治團隊誠心誠意擁護祖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要求特區法定公職人員擁護基本法、效忠國家和特區。這是維護國家主權及其對香港「全面管治權」必須的組織保證。張德江明確要求要從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中央授予特區的高度自治權兩個方面,健全基本法實施的監督和保障機制。這是維護中央管治權所不可缺少的法律保障。
作者是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盧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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