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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慈善機構用地 地署認分工不清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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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28日 06:35
2017年05月2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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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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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早前批評有慈善機構獲政府低價批地營運酒店,有個案22年來未被政府查帳。地政總署署長甯漢豪昨在立法會帳目事務委員會上承認,該類個案的土地用途存灰色地帶,政府部門之間在監管上亦欠清晰分工,她表示日後若有爭拗,政府會履行地契上的責任,向有關團體索取帳目。


22年未查帳 遭質疑未把關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昨在立法會帳委會上引述審計報告提及的「契約M」情况,指有地契條款列明須「因應要求」向政府提交帳目,但承批人在1991年獲批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後,地政總署至2013年才因接獲投訴而要求對方交帳。陳淑莊質疑這難以證明相關機構有否按照地契將利潤用於非牟利用途。帳委會主席石禮謙批評,政府22年來未有查帳是疏忽,「(政府部門)各自為政,但你(地政總署)要守(把)關」。


地署:有爭拗會查帳

甯漢豪回應稱,地政總署的角色是地契的代理人,若負責部門認為需查帳,署方可代為向土地承批人索取帳目,但她承認契約M這類個案的土地用途存有灰色地帶,「不止容許做社福設施,地契寫明可做宗教、社會設施,(用途)是比較闊」。她說,日後若有爭拗,地政總署會履行地契上的責任,向有關團體索取帳目。


曾釐清分工 仍有甩漏

甯漢豪又承認,政府部門之間對按地契監管慈善團體設施的分工不清,故2014年制定指引釐清分工,惟執行上仍有「甩漏」,署方將整理和分析近年以私人協約批地的個案,並作分類,釐清各部門的責任。


對於審計報告指契約條款列明須交帳目的4個個案中,地政總署及社會福利署並非經常收到帳目,甚至未曾收過,議員林卓廷質疑,這如何令地契未列明要交帳目的團體向政府提交帳目。甯漢豪表示不會假設機構拒與政府合作,「機構都是希望服務香港,不會視他們為壞人」。她又稱會檢討相關慈善團體提交帳目的做法,並確保其利潤全數用於非牟利服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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