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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報警終立案 律師﹕或涉欺詐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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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25日 06:35
2017年05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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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被拖欠逾百萬元唇膏貨款的投訴人指控焦女詐騙,但多次報案都未獲受理。其後陸續有多名市民一同報案,終獲受理。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涉事時間長、金額巨大,且使用同一手法,再以破產逃避欠款,有可能是涉及以欺詐手段獲得財產。由於對方申請破產,只能靠破產管理署調查有否轉移資產等,再待分發欠債。
警列盜竊欺騙 兩警區調查隊跟進
警方回覆本報指出,1月至5月期間灣仔警署及尖沙嘴警署接獲4名市民報案,指早前按協議替一名女子購買貨物,事後向其交貨後未能如期收回款項,涉金額共約206.5萬元,懷疑受騙。警方初步調查後,案件分別暫列「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案件分別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及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3隊跟進調查,暫未有人被捕。
其中被拖欠逾百萬元貨款的陳小姐(化名)表示,警方最初指個案性質等同投資失敗而拒絕受理,其後多人一同報案才處理。陳小姐引述警方稱,焦女向其中一人宣稱無法還款後,續續以同樣方法吸引其他人協助代購名牌唇膏,相信涉及詐騙,故受理舉報。陳小姐補充,現時警方雖然受理部分報案,事實上仍有多人擔心影響工作,並無向警方求助。
律師黃國桐分析指出,若涉事時間長、金額大,使用同一手法獲得金錢或貨品,再透過破產逃責,有可能涉以欺詐手段獲得財產。若對方申請破產,所有帳戶及資產要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申報,經仔細調查,再由受託人分發欠債。
大狀﹕拖款破產未必涉詐騙 須證不誠實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若面對欠款被拖而對方申請破產,可考慮尋求法律意見,先了解案件有否涉刑事成分,查核對方有否不當的資產轉移,再作追討。他補充,單純拖欠貨款而破產的行為未必構成詐騙,要證實其不誠實意圖,才有可能控以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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