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廣州樓盤「賣」30年租約破限購 「買家」可轉售轉租 業界:沒產權拆遷無賠償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22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22日 20:35
2017年05月22日 20: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廣州近期出台史上最嚴調控,不僅大幅提升購房所需納稅年期,還規定商業辦公項目不得售予個人。有開發商見招拆招,催生另類商機。在番禺就出現多個公寓,以不限購和低價招攬買家,但其實買家花費數十萬元購買的只是一紙租約,並不享有產權,惟限購「緊箍咒」下,該類產品獲熱捧。
明報記者 武君
距離番禺祈福新邨10分鐘車程的富山自由度,就以不限購不限貸招徠。一個面積65平方米公寓,每平方米1.2萬元,總價7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比周邊住宅廉宜一半以上,但其實開發商和買家簽訂的只是32年期使用權合同,70萬元使用費要一次過付清。售樓人員說,這種方式不受限購政策影響,不會留下買房紀錄,買家還可轉租給別人收取租金,年回報率約4厘至5厘。問及到期後要如何,她表示合同上年限到2049年,屆時如果政府不收回土地,業主(租客)可以繼續住,如果政府要求增加土地出讓金,業主再平攤。
售樓人員:到期後不收地可續住
類似的還有墅山公館,開發商和買家簽訂租賃合約,由拿地開始,30年租期(目前剩26年)租金一次付清,一個47平方米單位租金共32萬元,可以轉租第三方,租賃合約也可轉讓。售樓人員指周邊住宅月租3000元,相當於回報率達11%。目前該項目逾600伙的47平方米單位全部「售罄」,更有買家轉讓租約,開價47萬元,較去年底原價大升近五成。對於國家規定最高20年租賃期,售樓人員笑稱「你也不會持有這麼久,過幾年轉手就行了」。兩個樓盤售樓人員均稱可以首期付五成,剩餘向農商銀行貸款,被問及銀行是否接受租賃合同貸款,他們均表示由開發商出面沒有問題。
首期五成 稱餘額可獲貸款
中原地產中國大陸區副總裁兼華南區總裁李耀智表示,內地沒有規定不可以一次過收取租金,開發商房子賣不出去,就打擦邊球,用這個方式變相賣樓,不過因為沒有產權,買家不放心,應該仍是少數。有房地產公司人士稱,該類項目可能是閒置農村集體用地,國家規定農村集體用地不能轉售,但一些鄉鎮、村委仍然「賣」給開發商,規定期限,到期歸還,期內村民享受分紅。這種土地價格較普通土地廉宜40%至60%,但不能在銀行貸款,也不能作抵押,一旦要拆遷或徵用不會有任何賠償;自住可以,但不建議買來投資。
市府顧問:合同沒法律地位
中山大學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教授、廣州市政府政策諮詢顧問魏清泉表示,這種土地本來是給農民自住及個人使用,不能出售、出租給別人,一些地方存在私下操作的灰色地帶,但就此簽訂的合同沒有法律地位,如果出現問題,政府不對買家負責,買家要三思而行。
(廣州番禺直擊)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