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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梁宣誓罰訟費 郭卓堅上訴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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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17日 06:35
2017年05月1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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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長洲居民郭卓堅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指特首梁振英就職特首宣誓時讀漏「香港」兩字,質疑宣誓是否有效。高院日前拒絕受理司法覆核,郭卓堅昨決定提出上訴。


郭卓堅昨表示,原審法官認為梁振英是無心之失,惟郭指梁宣誓時讀漏「香港」兩字,已令宣誓無效。他稱其覆核目的並非要梁失去特首資格,而是要他重新宣誓。郭另就高院要求他支付訟費的命令提出上訴,稱該決定是不公平及違反一般法律原則。他說本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他毫無私利,自己作為「揭發者」,被罰訟費是不公平。


郭又表示梁在就職特首宣誓第5部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中,未有讀出「香港」二字,笑言「(所以)他(梁振英)到現在都沒向香港市民負責任」。


【案件編號:CACV1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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