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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申七一借維園草坪 擬商共用球場 批訂場存漏洞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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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12日 18:35
2017年05月12日 1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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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康文署早前拒絕民陣使用維園足球場作七一遊行起點,但將場地借予「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慶委會)以慈善團體名義舉辦科技展覽會。民陣召集人區諾軒昨批評預訂場地制度有漏洞,需要檢討,質疑慶委會雖有慈善團體牌照,但舉辦科技展覽會與常人對慈善的理解有距離。他稱,民陣將接觸慶委會,希望對方能在當日部分時段騰出部分足球場,讓民陣作七一遊行起點。
本報昨透過慶委會執行主席鄭耀棠助理查詢,對方稱未能聯絡上鄭耀棠。康文署昨表示,昨日收到民陣以「鴨脷洲社區職工會」(職工會)名義,於7月1日借用維園中央草坪、音樂亭和噴水池,署方會因應活動人流、交通情况和公眾秩序等,再次考慮有關申請,並徵詢其他相關政府部門意見。
質疑科技展非慈善 憂建制日後同方法佔場
區諾軒昨與多名民主派成員召開記者會詳述事件,他憂慮在現行制度下,建制派日後可透過慈善團體申請場地,令其他人不能再申請維園足球場作七一遊行起點。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質疑,「IT(資訊科技)的活動,需要烈日當空7月1日正午時候在維園看?」他認為事件只會鼓動更多人上街遊行。
康文署早前解釋,慶委會是慈善團體,故按該署指引,具優先資格預訂場地。民陣於4月3日(按規定團體在3個月首個工作天申請)以職工會名義申請維園足球場,而按指引上的申請場地優先次序,職工會次於慈善團體。
區諾軒昨表示,早於去年申請今年元旦遊行時,已口頭詢問康文署能否預先申請維園足球場作七一遊行起點,職員口頭回覆稱,最快要4月3日才能申請。康文署對此否認,指署方職員沒有向職工會表示於4月3日才可遞交申請。
康文署昨解釋,有關「3個月前預訂」場地,是指「於用場前3個月提出」申請,即如預訂今年7月的日子,便須於今年3月1日至31日遞交申請,署方會在截止日後一併處理,若在截止日後才收到申請,署方會檢視有關預訂情况,如場地無人申請而時間許可,署方會按既定指引處理。康文署早前指出,署方於3月15日已收到慶委會申請於6月下旬至7月初使用維園足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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