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這是要教師心痛、父母垂淚的日子。兩名分別20歲和23歲的學生連同一名孝順的廚師因參與旺角騷亂而被判監3年。他們的支持者在聞判後激動得最好再來一場革命。一直以來不滿法院對佔中犯案人士判刑過輕的建制派,亦感到新的憤怒:不是憤怒判刑過重,而是憤怒誰是始作俑者,令這3名大好青年成為犧牲品。雙方舊仇新恨繼續燃燒,這樣下去,香港如何是好?
如何癒合香港傷口
如何癒合香港被撕裂的傷口,是特首選舉論壇的指定問題。3名候選人的標準答案,是務虛的一大片理論,說不出一個所以。
判被告3年監禁的法官表示:「暴力就係暴力,睇唔到有咩分別。不滿政府施政就要判輕啲?因為佢目的高尚啲?」
對的。他們目的就是高尚。這是另一名裁判官在另一宗判案時說的。該案涉及13名被告暴力衝擊立法會、擊傷保安員。裁判官把被告的暴力行為形容為「發聲」,然後說「發聲」是對的,「可以為他人的事而發聲更顯得崇高。」13名被告一律被輕判社會服務令。
如果把涉及佔中和旺角騷亂案件的判刑臚列出來,會發覺刑罰的參差比比皆是。法院用以量刑的不是同一把尺,而是每個法官都有自己的一把尺,令到社會不是認為此案判刑過輕,就是那案判刑過重。唯一相同的,就是所有被判刑的,包括被判監3年的學生和被判監2年的七警,都有人認為是犯案者,亦有人認為是非常時期非常事件中的受害人。
23歲的香港大學女學生,成績優異,是典型的好學生。她義務替弱勢社群補習,擔任義工照顧流浪貓狗。充滿愛心的她夢想成為教師。這名優秀的「準老師」在怒火街頭的旺角,向警隊投擲玻璃樽,因為她雙眼所見到的並非是有血有肉、可能較她更年輕剛從警察學堂畢業的警員。她玻璃瓶投向的是她眼中的「不公義」和「制度暴力」。當晚她的身分不是夢想成為教師的港大學生,甚至不是他父母的女兒。她獨立自我的身分喪失了,義憤填膺的她唯一自覺的身分是反抗不公義的一員,她全心全身融入了時代給予她的感召。我相信如果她生於山河破碎的抗戰年代,她會衝向日本侵略兵的刺刀,做一個了不起的中華兒女。
全面特赦 讓新政府以祥和開局
特首候選人胡國興曾經說過:若自己年輕50年,也會去佔中。既然如此,他應該站出來,承諾如果當選,會特赦所有因為佔中和旺角騷亂而被判有罪的人,包括學生、廚師,包括被判坐牢的,包括被判社會服務令的,亦包括7名被判監兩年的警員。在法律上他們全是有罪,但是在道德的法庭,他們都是在非常時期非常事件中的受害人。
但是如果仔細分析3名候選人過往的政績和言行,真正以政策和行動彰顯對弱勢社群的關心,唯林鄭月娥。她過去的外冷形象,掩蓋了一直以來內熱的心,例如在2003年成立「護幼教育基金」以照顧SARS遺孤。如果她能當選,希望她在7月1日上任後第一道行政指令,就是全面特赦所有在佔中和旺角騷亂案中被判刑的人,讓新一屆政府能夠以祥和開局。
這並非幼稚的小資產階級人道主義。政治紛爭所造成的社會撕裂,像癌病的傷口,沒有自動癒合的能力,香港社會沒有這個能力。佔中的積怨和旺角的怒火,仍然在心底的暗角燃燒,不斷為舊恨添上新仇。誰是佔中和騷亂的始作俑者?她說是「佔中三子」,他說是人大8.31方案;七警案的始作俑者,她說是淋液者曾健超,他說是7名知法犯法的警員。連基本的誰是加害者、誰是受害人都沒有共識,這些爭論怎可能會有定論?我們之間的裂痕,只會不斷加深。
全面特赦是對全港市民的一個提醒:在法律上他們被判罪成,但在道德的審判中他們卻是受害人和被犧牲者,大家都是命運共同體。有了這個明白,大眾才會以更開明共融的視覺,重新定位社會和自己的關係,我們的社會才有機會和解。
放棄非友即敵態度 為港開拓新局面
另一項「行政指令」應該由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發出。該會的網頁,仍然刊登去年11月23日上載的聲明,表示:「具體情况中,即使討論暴力抗爭,教育界已早有共識,討論時教師必須秉持中立、為學生提供正反均衡的意見。」港大女生許嘉琪聞判監3年後不禁垂淚。她被扣上冷冷沉沉的手銬,押上囚車,送進監牢,換上囚衣。我不曉得她的眼淚是出於懊悔、不甘,還是冤屈和憤懣。但不論是何種原因,她的眼淚應能喚醒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新上任的幹事:學生最有效的武器從來是道德力量,不是暴力抗爭;在討論暴力時「教師必須秉持中立、為學生提供正反均衡的意見」是極端的不負責任;暴力不存在「正反均衡」的意見,只有反面意見。該則聲明,不知要誤導多少學生才正式公布下架。
全面特赦可以讓許嘉琪重回校園,之後成為優秀的老師。亦讓全香港無數許嘉琪的支持者、七警的支持者,免卻心中的仇恨,以寬容的眼光互相尊重對方的誠意為港,放棄非友即敵的態度,然後為香港開拓全新局面。
作者是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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