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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法院禁令 侵權藥商囚4月長青網文章

2017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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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3月24日 06:35
2017年03月2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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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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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老字號藥油「黃道益活絡油」,近年多次指控其他藥油生產商侵權,法庭前年頒下判辭,禁止共3間公司繼續出售有關侵權產品,並須交出上述產品,而其董事更須披露和撤回就相關產品的版權申請。不過公司和董事未有遵守法庭命令,高院昨頒下判辭,裁定他們行為構成藐視法庭,判處3間公司各罰款8萬元,並指董事的藐視行為特別嚴重,判監4個月。


「黃道活絡油」影射

原訴為黃道益活絡油有限公司,4名答辯人依次為健臨製藥廠有限公司、健臨藥業(集團)有限公司、新加坡製藥廠有限公司和3間公司的董事周榮亮(音譯)。


法官於判辭中指出,法庭早前曾下令禁止各公司及其董事使用「黃道活絡油」、「Wong Do Lo Ye」等含影射的名字,及在14日內交出影射的產品,惟眾答辯人無遵守相關命令,更於去年5月至11月期間,兩度在零售店和網上出售該些侵權產品,並透過其董事放售相關產品。


法官認為眾答辯人違反法庭命令,構成藐視法庭,判處3公司各罰款8萬元;而因該董事出售相關侵權產品作商業用途一段時間,藐視的行為特別嚴重,故判監4個月。


【案件編號:HCMP24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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