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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下稱工會)檢視業界高層薪酬,發現全港164間接受社署「一筆過撥款」資助的機構,至少有15間的高層人員在2014/15年度獲發大額現金津貼,合共約600萬元,有社福機構的安老事務總監薪金加津貼一年高達215萬元,較社署同級公務員高出至少50萬元,相當於社署助理署長薪金水平,調查結果令人嘩然。目前的社署指引,容許近百間獲資助機構毋須披露高層薪酬,市民絕對有理由懷疑,社福機構高層濫用公帑自肥並非個別情况。政府必須堵塞漏洞,加強規管社福機構高層薪酬,提高薪津透明度,防止「肥上瘦下」。「一筆過撥款」制度衍生的流弊,必須糾正。
社福機構高層薪酬厚
待遇高於同級公務員
近年,社福界不少聲音批評社福機構「肥上瘦下」,今次工會的調查報告,令人關注社署提供的公帑津貼是否用得其所。調查顯示,多間社福機構高層的薪酬,均高於社署同等職級的頂薪點,甚至提供首長級薪酬待遇,有總幹事一年獲得逾40萬元津貼,最高3層行政人員的薪酬,佔機構資助額超過一成。值得留意的是,有社福機構向高層發放近百萬元現金津貼,可是前線員工卻沒有類似安排。凡此種種,豈能不令前線社工感到氣憤沮喪!
目前社福機構高層薪酬安排的透明度,明顯存在重大缺失。社署現行指引規定,凡營運收入每年低於1000萬元,又或資助額佔總收入少於一半的機構,均可豁免披露高層酬金,令全港近百間獲資助的社福機構毋須公開相關資料。根據工會估算,這些機構所獲的公帑資助高達28億元,一些規模相當大的團體,雖然每年收取社署數以億元計撥款,可是由於資助額少於總收入一半,得以豁免披露高層薪酬,變相避過公眾監督。今次工會調查報告,僅審視了60間有公開披露完整薪酬報告的社福機構,發現有四分之一的機構,高層獲發大額津貼,工會人士質疑濫用公帑情况只是冰山一角,並非無的放矢。
社福機構「肥上瘦下」的問題,與當前社署的「一筆過撥款」資助制度有密切關係。2000年,林鄭月娥出任社署署長,提出改革社福機構的公帑資助安排,翌年政府落實以「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代替之前奉行的「實報實銷制度」。實報實銷制度的最大問題,是行政程序過於繁複,對社福機構的資助開支規限多多,不夠靈活。相比之下,一筆過撥款制度可讓社福機構自行決定使用撥款的方向,毋須每項匯報,剩餘的撥款還可留作儲備,令運作更有彈性,只是執行下來卻衍生不少流弊。由於撥款變相封頂,資助金額又與涉事機構的員工薪酬中位數掛鈎,結果很多社福機構為了節省開支,都從削減員工薪酬支出甚至裁員瘦身入手,薪酬高於中位數的資深員工尤其成為開刀對象,產生同工不同酬問題,惹來前線社工怨聲載道,導致員工流失。
一筆過撥款制度讓社福機構有更大自主權,惟同時亦意味機構高層的權力增大。社署規定,社福機構雖可將未有使用的撥款留作儲備,惟不能多於該年度資助開支的25%,否則便需退還超出的金額。制度的原意,是鼓勵機構每年都盡量善用撥款,可是執行起來又出現走樣問題。對社福機構高層來說,把「超額」公帑資助退還政府,當然不及用盡一分一毫好;當薪酬安排有欠透明,外界監察無從,會否有機構高層因利乘便,巧立名目給自己發放大額津貼或花紅,自然成為令人關注的問題。
公帑津貼須用得其所
一筆過撥款須作改革
社福機構高層應把每分每毫公帑,用於加強服務而非放入自己口袋。社署指引存在漏洞,令接近六成社福機構毋須披露高層薪酬安排,到底有多少公帑遭濫用,無從稽考。政府有責任盡快堵塞漏洞,規定社福機構員工薪酬待遇,不應高於同級公務員的薪金水平,並要求所有受資助機構即時提高透明度,披露一筆過撥款用於高層薪酬的情况,不容拖拖拉拉。社署官員稱,現在每年10月收到受資助機構提交的薪酬報告,如發現有問題會調查,然而今次工會的調查報告,卻令人關注社署有否好好把關。公帑運用必須慎而重之,當局必須認真審視薪酬報告,不能敷衍了事走過場。長遠而言,政府也應改革「一筆過撥款」機制,糾正種種弊端。目前3名特首候選人均提出要檢討或優化相關制度,方向正確,關鍵是能否說到做到,不至於淪為議而不決的空談。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社福機構高層薪酬厚
待遇高於同級公務員
近年,社福界不少聲音批評社福機構「肥上瘦下」,今次工會的調查報告,令人關注社署提供的公帑津貼是否用得其所。調查顯示,多間社福機構高層的薪酬,均高於社署同等職級的頂薪點,甚至提供首長級薪酬待遇,有總幹事一年獲得逾40萬元津貼,最高3層行政人員的薪酬,佔機構資助額超過一成。值得留意的是,有社福機構向高層發放近百萬元現金津貼,可是前線員工卻沒有類似安排。凡此種種,豈能不令前線社工感到氣憤沮喪!
目前社福機構高層薪酬安排的透明度,明顯存在重大缺失。社署現行指引規定,凡營運收入每年低於1000萬元,又或資助額佔總收入少於一半的機構,均可豁免披露高層酬金,令全港近百間獲資助的社福機構毋須公開相關資料。根據工會估算,這些機構所獲的公帑資助高達28億元,一些規模相當大的團體,雖然每年收取社署數以億元計撥款,可是由於資助額少於總收入一半,得以豁免披露高層薪酬,變相避過公眾監督。今次工會調查報告,僅審視了60間有公開披露完整薪酬報告的社福機構,發現有四分之一的機構,高層獲發大額津貼,工會人士質疑濫用公帑情况只是冰山一角,並非無的放矢。
社福機構「肥上瘦下」的問題,與當前社署的「一筆過撥款」資助制度有密切關係。2000年,林鄭月娥出任社署署長,提出改革社福機構的公帑資助安排,翌年政府落實以「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代替之前奉行的「實報實銷制度」。實報實銷制度的最大問題,是行政程序過於繁複,對社福機構的資助開支規限多多,不夠靈活。相比之下,一筆過撥款制度可讓社福機構自行決定使用撥款的方向,毋須每項匯報,剩餘的撥款還可留作儲備,令運作更有彈性,只是執行下來卻衍生不少流弊。由於撥款變相封頂,資助金額又與涉事機構的員工薪酬中位數掛鈎,結果很多社福機構為了節省開支,都從削減員工薪酬支出甚至裁員瘦身入手,薪酬高於中位數的資深員工尤其成為開刀對象,產生同工不同酬問題,惹來前線社工怨聲載道,導致員工流失。
一筆過撥款制度讓社福機構有更大自主權,惟同時亦意味機構高層的權力增大。社署規定,社福機構雖可將未有使用的撥款留作儲備,惟不能多於該年度資助開支的25%,否則便需退還超出的金額。制度的原意,是鼓勵機構每年都盡量善用撥款,可是執行起來又出現走樣問題。對社福機構高層來說,把「超額」公帑資助退還政府,當然不及用盡一分一毫好;當薪酬安排有欠透明,外界監察無從,會否有機構高層因利乘便,巧立名目給自己發放大額津貼或花紅,自然成為令人關注的問題。
公帑津貼須用得其所
一筆過撥款須作改革
社福機構高層應把每分每毫公帑,用於加強服務而非放入自己口袋。社署指引存在漏洞,令接近六成社福機構毋須披露高層薪酬安排,到底有多少公帑遭濫用,無從稽考。政府有責任盡快堵塞漏洞,規定社福機構員工薪酬待遇,不應高於同級公務員的薪金水平,並要求所有受資助機構即時提高透明度,披露一筆過撥款用於高層薪酬的情况,不容拖拖拉拉。社署官員稱,現在每年10月收到受資助機構提交的薪酬報告,如發現有問題會調查,然而今次工會的調查報告,卻令人關注社署有否好好把關。公帑運用必須慎而重之,當局必須認真審視薪酬報告,不能敷衍了事走過場。長遠而言,政府也應改革「一筆過撥款」機制,糾正種種弊端。目前3名特首候選人均提出要檢討或優化相關制度,方向正確,關鍵是能否說到做到,不至於淪為議而不決的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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