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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員人數少長青網文章

2017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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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3月13日 06:35
2017年03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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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不少金融機構不乏資金,尤其如有意申請保薦人牌照,基本要求的1000萬元註冊資本自然不成問題,因此能否取得牌照,最重要的其實是擁有至少兩名「主要人員(Principal)」,現時證監紀錄冊資料,全港僅得299人擔任主要人員。


根據《保薦人指引》,主要人員主要有3項條件,其中同時為機構負責人員(俗稱RO)及擁有至少5年機構融資經驗均不難達到,但「之前五年至少需為兩宗新股上市擔任重要角色」卻不易做到。有投行界人士透露,「擔任重要角色」具體實指負責在招股書中簽署保薦人函件,由於一般每間投行只有一至兩個人「夠資格」簽署,要在5年內累積兩宗新股簽名其實並不容易。


據證監會資料顯示,現時全港105間保薦人機構中,合共申報有299名主要人員,而當中有7間機構目前只有一名主要人員。據了解,證監會因應情况作出寬限,容許機構在流失主要人員後盡快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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