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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長期以來的民意調查資料顯示,房屋問題乃眾多社會問題的重中之重。現任特首上任時將解決房屋問題放在最優先施政範疇,希望爭取表現、提升民望。可惜,任期快將屆滿之際,問題依舊,某些問題甚至變本加厲。藉着特首競逐展開,本文旨在對房屋問題提出一些扼要觀察與建議,希望未來特首能認清問題真象、了解病源。
房屋問題源於4個層面
我們認為現時香港房屋問題根源於如下4個層面:
一、供求錯配而非失衡。
官方統計2015年底全港住戶對住房總比率是1000對1092。其中出租公屋比率是1000對1035,資助居屋是1000對1052,租置私樓是1000對1136。公屋及居屋空置比率(約5%)屬正常水平,但私樓(14%)則嚴重偏高。這種「有屋無人住,有人無屋住」現象,說明市場錯配而非失衡。私樓叫價愈高空置愈多,皆因利息偏低多年,業主機會成本低,不急於放租或放售。近年劏房現象日趨嚴峻,反映市場嚴重扭曲,公屋居屋供不應求,私樓租置高不可攀。供求錯配實非開發土地增加供應的獨步單方可解決。
二、辣招扭曲市場供求。
稅務辣招是寓禁於徵,排斥炒賣及投資,讓路置業安居。按揭辣招是信貸配給,抵消稅務辣招效益,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所謂「逆周期措施」——四成首期、壓力測試、年期設限、債務設限等關卡重重,更已荒腔走板,亦助長俗稱「財仔」的財務公司湧現,既不利金融穩定,亦令置業者望門興嘆、換樓者有心無力。而更為嚴重的,則是打斷了有利市場流轉的租置「換樓鏈」,令私樓轉手市場萎縮,無從發揮配對供求、議價平衡等固有功能。稅務與按揭辣招對立,互相排斥扭曲供求,正是問題癥結,即使增加供應,也事倍功半。
三、發展商反客為主控制樓價。
私樓正常流轉率約10%,即每年逾10萬宗轉手,近年驟跌過半至約5萬宗,皆因按揭辣招下,銀行借貸苛刻,殃及池魚。新盤銷情不受影響,每年成交仍有2萬宗,即佔總數約30%之多,皆因發展商因貨就價,又遷就買家購買力而度身設計樓盤,更提供二按借貸(即延遞首期)促銷,維持呎價不跌。轉手買賣萎縮,成交疲弱不足作樓價指標,市場效率大跌,此消彼長,發展商反客為主,私樓面積愈建愈細,呎價則愈開愈高,變相取得定價權。樓價高企,影響資助居屋售價,因以同區私樓打折扣;也影響市區重建賠償,因以同區7年樓齡私樓為準。惟更深遠者,是發展商投地出價日趨進取,顯示對後市大漲小回之信心。
四、公屋私樓未能相輔相成。
公屋照顧經濟能力低者,私樓滿足經濟能力高者,居屋是資助置業,介乎公屋與私樓之間,三者聯成租置階梯,組成住屋市場,本應相輔相成。市民在何處何時切入,視乎個人能力及需求而定,但只能任擇其一。近年置業需求日增,政府先後推出「綠置居」出售公屋及「白居二」(免補地價購居屋)流轉居屋等措施,表面回應訴求,實質擾亂政策。公營房屋是資助性質,設有資格審查防範濫用。公屋是補貼租住,對象是草根階層;居屋是資助置業,對象是公屋及私樓租戶,禁售期滿後,業主在補地價後自由轉讓。「綠置居」混淆福利住房與資助置業,因公屋若不流轉,不可能滿足安置需求。居屋轉讓市場不成氣候,因業主怎會放棄補地價後放售權利?所以「白居二」買家需補償賣家機會損失,始有望成交,轉讓叫價較補足地價者為高,是經濟規律。可見政府政策反覆,令公屋私樓市場未能有效分隔,無從發揮相輔相成功能。
4個方向的拆解之道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提出如下4個方向的拆解之道:
一、撤銷個案為本按揭規管。
稅務辣招理應扭轉樓市,變成用家主導,卻事與願違,變成發展商主導,皆因按揭辣招變本加厲,妨礙置業。初次置業雖有優先,卻為四成首期惆悵,首期在手又為壓力測試煩惱等。按揭辣招之弊在於以個案為本,規管準則變成審批條件,欠缺彈性。正本清源,應讓市場發揮討價還價功能,重拾主導,關鍵是規管須改為按揭組合為本。其實香港銀行經營穩健、按揭經驗豐富、風險管理成熟,即使亞洲金融風暴及SARS雙重打擊下,呆壞帳損失也有限。財金官員何必越俎代庖?况且按揭個案之間有交互作用,個案風險總和未必充分反映實際組合風險。
二、推行組合為本風險規管。
在客觀市價基礎上,制訂按揭組合規管指標參數,以3年內新造按揭為本,規管整體借貸成數、還款負擔比率、拖欠壓力測試等。銀行若未達標,需購買「按揭(放貸人)保險」補救,始能享用特惠風險系數(50%)計算資本基礎。實務上,銀行再不用按本子審批,可就個別申請彈性調整按揭條件,包括須購買「按揭(借款人)保險」等,控制整體風險,符合規管要求。按揭貸款特色是「息隨本減」,而且借款人升職加薪後,負擔比率也減低;更約7年換樓一次,3年以上按揭拖欠風險會大減。
三、檢討公屋承襲政策。
公屋流轉低而輪候者日眾,皆因單位可隔代承襲,變相福利世襲,失去安置經濟能力最低者之原意。應檢討政策,單位承襲只限戶主配偶,取消隔代承襲權利,合資格成年子女須獨立申請,不能自動承襲父母單位。調整政策也可一併解決「富戶」佔用問題,因為公屋單位遲早須交還。此外,應取消「綠置居」,恢復公屋原意。
四、釋放居屋轉讓市場活力。
居屋是資助置業,政府是半個業主,原政策是吸引公屋「富戶」交還單位,也協助私樓租戶置業安居。不過政府不擬積壓資金,所以不設轉手市場,寧可容許業主收購政府業權,在私樓市場放售,禁售期短以加速公帑「回籠」。時移世易,居屋需求殷切,政府一面覓地加緊供應,又續容許居屋流失變成私樓,實自相矛盾。目前居屋約佔住房15%(公屋佔30%,私樓佔55%),市場規模不容忽視。應調整政策,擴大「白居二」轉手市場,並檢討補地價安排,減少或暫緩居屋流入私樓市場,買賣各取所需,充分發揮其在公屋與私樓間緩衝階梯功能。
應讓市場重拾動力 制衡地價樓價
所謂「解鈴還須繫鈴人」,我們建議未來特首在住房樓市問題上應改弦易轍,讓市場發揮功能重拾動力,制衡地價樓價,這樣才能撥亂反正,讓物業市場健康發展。香港是自由經濟開放市場,外來投資不能拒之門外,而住房又是民生之重,應雙管齊下,讓公屋居屋滿足大眾不同住宿需求,讓私樓吸納內外投資者欲望,各有市場相輔相成。
作者鄭宏泰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助理所長,陸觀豪是退休銀行家、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名譽研究員
房屋問題源於4個層面
我們認為現時香港房屋問題根源於如下4個層面:
一、供求錯配而非失衡。
官方統計2015年底全港住戶對住房總比率是1000對1092。其中出租公屋比率是1000對1035,資助居屋是1000對1052,租置私樓是1000對1136。公屋及居屋空置比率(約5%)屬正常水平,但私樓(14%)則嚴重偏高。這種「有屋無人住,有人無屋住」現象,說明市場錯配而非失衡。私樓叫價愈高空置愈多,皆因利息偏低多年,業主機會成本低,不急於放租或放售。近年劏房現象日趨嚴峻,反映市場嚴重扭曲,公屋居屋供不應求,私樓租置高不可攀。供求錯配實非開發土地增加供應的獨步單方可解決。
二、辣招扭曲市場供求。
稅務辣招是寓禁於徵,排斥炒賣及投資,讓路置業安居。按揭辣招是信貸配給,抵消稅務辣招效益,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所謂「逆周期措施」——四成首期、壓力測試、年期設限、債務設限等關卡重重,更已荒腔走板,亦助長俗稱「財仔」的財務公司湧現,既不利金融穩定,亦令置業者望門興嘆、換樓者有心無力。而更為嚴重的,則是打斷了有利市場流轉的租置「換樓鏈」,令私樓轉手市場萎縮,無從發揮配對供求、議價平衡等固有功能。稅務與按揭辣招對立,互相排斥扭曲供求,正是問題癥結,即使增加供應,也事倍功半。
三、發展商反客為主控制樓價。
私樓正常流轉率約10%,即每年逾10萬宗轉手,近年驟跌過半至約5萬宗,皆因按揭辣招下,銀行借貸苛刻,殃及池魚。新盤銷情不受影響,每年成交仍有2萬宗,即佔總數約30%之多,皆因發展商因貨就價,又遷就買家購買力而度身設計樓盤,更提供二按借貸(即延遞首期)促銷,維持呎價不跌。轉手買賣萎縮,成交疲弱不足作樓價指標,市場效率大跌,此消彼長,發展商反客為主,私樓面積愈建愈細,呎價則愈開愈高,變相取得定價權。樓價高企,影響資助居屋售價,因以同區私樓打折扣;也影響市區重建賠償,因以同區7年樓齡私樓為準。惟更深遠者,是發展商投地出價日趨進取,顯示對後市大漲小回之信心。
四、公屋私樓未能相輔相成。
公屋照顧經濟能力低者,私樓滿足經濟能力高者,居屋是資助置業,介乎公屋與私樓之間,三者聯成租置階梯,組成住屋市場,本應相輔相成。市民在何處何時切入,視乎個人能力及需求而定,但只能任擇其一。近年置業需求日增,政府先後推出「綠置居」出售公屋及「白居二」(免補地價購居屋)流轉居屋等措施,表面回應訴求,實質擾亂政策。公營房屋是資助性質,設有資格審查防範濫用。公屋是補貼租住,對象是草根階層;居屋是資助置業,對象是公屋及私樓租戶,禁售期滿後,業主在補地價後自由轉讓。「綠置居」混淆福利住房與資助置業,因公屋若不流轉,不可能滿足安置需求。居屋轉讓市場不成氣候,因業主怎會放棄補地價後放售權利?所以「白居二」買家需補償賣家機會損失,始有望成交,轉讓叫價較補足地價者為高,是經濟規律。可見政府政策反覆,令公屋私樓市場未能有效分隔,無從發揮相輔相成功能。
4個方向的拆解之道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提出如下4個方向的拆解之道:
一、撤銷個案為本按揭規管。
稅務辣招理應扭轉樓市,變成用家主導,卻事與願違,變成發展商主導,皆因按揭辣招變本加厲,妨礙置業。初次置業雖有優先,卻為四成首期惆悵,首期在手又為壓力測試煩惱等。按揭辣招之弊在於以個案為本,規管準則變成審批條件,欠缺彈性。正本清源,應讓市場發揮討價還價功能,重拾主導,關鍵是規管須改為按揭組合為本。其實香港銀行經營穩健、按揭經驗豐富、風險管理成熟,即使亞洲金融風暴及SARS雙重打擊下,呆壞帳損失也有限。財金官員何必越俎代庖?况且按揭個案之間有交互作用,個案風險總和未必充分反映實際組合風險。
二、推行組合為本風險規管。
在客觀市價基礎上,制訂按揭組合規管指標參數,以3年內新造按揭為本,規管整體借貸成數、還款負擔比率、拖欠壓力測試等。銀行若未達標,需購買「按揭(放貸人)保險」補救,始能享用特惠風險系數(50%)計算資本基礎。實務上,銀行再不用按本子審批,可就個別申請彈性調整按揭條件,包括須購買「按揭(借款人)保險」等,控制整體風險,符合規管要求。按揭貸款特色是「息隨本減」,而且借款人升職加薪後,負擔比率也減低;更約7年換樓一次,3年以上按揭拖欠風險會大減。
三、檢討公屋承襲政策。
公屋流轉低而輪候者日眾,皆因單位可隔代承襲,變相福利世襲,失去安置經濟能力最低者之原意。應檢討政策,單位承襲只限戶主配偶,取消隔代承襲權利,合資格成年子女須獨立申請,不能自動承襲父母單位。調整政策也可一併解決「富戶」佔用問題,因為公屋單位遲早須交還。此外,應取消「綠置居」,恢復公屋原意。
四、釋放居屋轉讓市場活力。
居屋是資助置業,政府是半個業主,原政策是吸引公屋「富戶」交還單位,也協助私樓租戶置業安居。不過政府不擬積壓資金,所以不設轉手市場,寧可容許業主收購政府業權,在私樓市場放售,禁售期短以加速公帑「回籠」。時移世易,居屋需求殷切,政府一面覓地加緊供應,又續容許居屋流失變成私樓,實自相矛盾。目前居屋約佔住房15%(公屋佔30%,私樓佔55%),市場規模不容忽視。應調整政策,擴大「白居二」轉手市場,並檢討補地價安排,減少或暫緩居屋流入私樓市場,買賣各取所需,充分發揮其在公屋與私樓間緩衝階梯功能。
應讓市場重拾動力 制衡地價樓價
所謂「解鈴還須繫鈴人」,我們建議未來特首在住房樓市問題上應改弦易轍,讓市場發揮功能重拾動力,制衡地價樓價,這樣才能撥亂反正,讓物業市場健康發展。香港是自由經濟開放市場,外來投資不能拒之門外,而住房又是民生之重,應雙管齊下,讓公屋居屋滿足大眾不同住宿需求,讓私樓吸納內外投資者欲望,各有市場相輔相成。
作者鄭宏泰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助理所長,陸觀豪是退休銀行家、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名譽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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