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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公布,粵海證券因為處理由多宗由客戶帳戶向第三方轉帳、合共涉資逾億元的交易時,未有遵守反洗錢指引,因此遭其提出公開譴責及判罰300萬元。事件涉及粵海證券由2011年2月至2013年3月期間共約700項前述付款交易,其中只有570項涉事的申請表尋獲,而當中更只有67項有適當文件支持,因此遭證監譴責及罰款300萬元。
據證監會的紀律處分聲明指,發現粵證在處理客戶轉帳予第三方,大部分不單缺乏適當文件支持,同時在最少184項沒有列明關係及付款理由,或只列作朋友轉帳、業務往來、貸款及還款,亦沒有提供任何證明文件。
該會又表示,有逾270項第三方付款來自最活躍從事第三方付款的30個客戶帳戶,更最少有35項涉資逾2.125億元的付款,是在沒有證明文件及列清楚客戶與第三方及付款理由下而獲批准。其中一宗付款,單筆涉資3900萬元。另分別有三個及兩個無關連的客戶帳戶,在同一日以朋友轉帳為由,向同一名第三方轉帳388萬及1000萬元。該會稱,由於粵證已易手,並易名為國金證券,加上已撤換涉事高層,現管理層在證監會調查期間表現合作,因此作公開譴責及罰款處分。
據證監會的紀律處分聲明指,發現粵證在處理客戶轉帳予第三方,大部分不單缺乏適當文件支持,同時在最少184項沒有列明關係及付款理由,或只列作朋友轉帳、業務往來、貸款及還款,亦沒有提供任何證明文件。
該會又表示,有逾270項第三方付款來自最活躍從事第三方付款的30個客戶帳戶,更最少有35項涉資逾2.125億元的付款,是在沒有證明文件及列清楚客戶與第三方及付款理由下而獲批准。其中一宗付款,單筆涉資3900萬元。另分別有三個及兩個無關連的客戶帳戶,在同一日以朋友轉帳為由,向同一名第三方轉帳388萬及1000萬元。該會稱,由於粵證已易手,並易名為國金證券,加上已撤換涉事高層,現管理層在證監會調查期間表現合作,因此作公開譴責及罰款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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