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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報稱無業的澳門男子,涉嫌於6年前強姦一名當時為12歲的女童,其後潛逃至澳門,他早前來港時被捕。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男子暫毋須答辯,押後至4月18日再訊,其間須還押看管。
控方於庭上透露,被告陳子健(27歲)與女童為前男女朋友關係。女童案發時屬失蹤人口,其父外出尋女時,發現被告與女兒在一起,遂向被告稱會報警處埋。被告其後潛逃至澳門,女童父親後來揭發女兒曾被強姦,警方於是在被告來港時拘捕他。
辯稱女童自願
控方指出,被告曾看過女童的手冊,知道女童當時僅12歲,他在警誡下承認曾與女童發生性行為,惟辯稱是自願進行,否認強姦指控。裁判官接納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根據控罪,被告在2011年4月強姦一名女童。
【案件編號:ESCC708/17】
控方於庭上透露,被告陳子健(27歲)與女童為前男女朋友關係。女童案發時屬失蹤人口,其父外出尋女時,發現被告與女兒在一起,遂向被告稱會報警處埋。被告其後潛逃至澳門,女童父親後來揭發女兒曾被強姦,警方於是在被告來港時拘捕他。
辯稱女童自願
控方指出,被告曾看過女童的手冊,知道女童當時僅12歲,他在警誡下承認曾與女童發生性行為,惟辯稱是自願進行,否認強姦指控。裁判官接納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根據控罪,被告在2011年4月強姦一名女童。
【案件編號:ESCC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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