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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陳莊勤在2月27日於本版發表〈擇善固執 不怕爭拗——勿讓香港沉淪在沒有原則的和諧中〉。筆者認為陳氏的文章愈來愈主觀武斷。以下是幾點回應:
「休養生息」並非一般人理解為「hea做」。一般中學生在中國歷史課中常讀到某朝代「國家連年內戰,賦稅徵兵,民不聊生,××繼位,致力休養生息,改善民生」。陳氏的行文,恐怕是「以假作真」。「休養生息」無論如何推演,也不能達至怠惰不積極(「hea」)的意思。
第四段「提出爭拗者是對人不對事」。反對派對人不對事,又或是建制派批評泛民,是存在的。特別是政府官員到立法會解答質詢,常用官腔「我們是保持開放態度的」及答非所問,反對派議員容易「燥火」者如黃毓民,確有指明道姓痛罵官員。但這並非全部的事實。高鐵超支、「一地兩檢」政府含糊其詞,反對者指摘的是政府處事不當,並沒有將拍板建高鐵的曾蔭權、鄭汝樺拿出來窮追猛打。橫洲棕地建公屋事件,反對者指摘政府「官商黑」勾結,鮮有指摘是哪名官員勾結「商、黑」人士。陳氏此點是以偏概全,以一個間歇出現的現象膨脹成事實全部, 使「爭拗沒可能消失」論點合理化。
市民點名攻擊梁振英是事實,但非無因。委任李國章為港大校委及後再主其事,以李氏過去強硬獨裁的作風、干預教院前科,市民會不相信是梁特借李氏之手干預港大嗎?梁特在施政報告中,違反常理地挑起港大《學苑》文章,說是散播港獨思潮。胸襟廣闊的從政者,是不會用官方嚴肅文件及發布時間去批評主題以外的人和事。這是否市民「怠懶」地推到梁氏身上?
倘梁續當特首 香港和諧無望
「梁振英不繼續當特首,香港社會便會變得和諧了嗎?」社會和諧是相對的,如說董建華治下的香港社會比曾蔭權時代和諧。梁氏上任不久,社會變得不和諧,是相對於上兩任或回歸以來的社會狀况。梁氏僭建、涉UGL酬庸、拒發電視牌,都明顯地和梁氏個人性格有關,與市民期望落差太大,這豈又是「怠懶」的指摘?及後社會兩極化又或「撕裂」,至雨傘運動而至極點。朋友或家庭成員反目,都使香港人迷惘。警察施放催淚彈,市民已經把唐英年在2012年特首選舉時指摘梁氏早在行政會議已倡議的強硬行動連在一起思考。梁氏當時的否認,已被兩年後的實際行動推翻了。施放催淚彈的決定,會是曾偉雄一人決定的嗎?這些強硬手段治港,一個接一個,是導致社會不和諧的重要因素。作為特首,梁氏可否置身事外說社會不和諧與他無關?梁氏不當特首,社會是否可變得和諧?這是一個假設問題,無從回答;但可肯定地說,如梁氏繼續當特首,香港和諧無望。這是回答陳氏以上問題的答案。
陳氏說「社會不和諧的原因是:一些人為了堅持自己的想法而寸步不讓」。所指模糊不清,似說梁特性格多些。不知可否援例說明?但反證是,2010年民主黨不是和中聯辦談妥了部分政改方案?劉慧卿、張文光和中聯辦要員合照見報,還歷歷在目。
「公共政策上拒絕妥協」。此句又似指政府多一點。高鐵超支撥款,陳鑑林強行通過,全城嘩然;醫委會改革方案,政府決不延後,結果梁家騮一人赤膊上陣,拉倒方案。問題是,如寸步不讓的目的是為市民福祉為公義,又有什麼問題?但政府為的是面子與威信,在缺乏民意支持下仍要通過議案。
何不用人文關懷尊重不同聲音?
「不接受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的政客及政治勢力製造事端」。這部分是事實,但行文模糊,是指哪件事屬「製造事端」?反殖反帝從來都在香港的歷史存在,遑論反回歸?只要我們容得下不同聲音,努力做好本分,以民為念,反對聲音總會靜下去,沒有市場。我在孩童時,記得戴麟趾上任的第一天,中環中央市場對面有一電話亭,一夜後被人髹上黑色大字「不要忘記我們是黃帝的子孫」,過後社會如常運作。反對聲音就讓它繼續存在,市民的反應是最好的市場反映。這些反殖反帝反中的聲音,即使在盛世亦倖免,我們何不多用人文關懷尊重不同聲音?
社民連燒毁國旗,是反映他們的信仰及政治意識形態。在真正自由的國度,你可按法律懲處他們,但不可也不能消滅他們。
「更有一些政客(含貶意,可說從政者)為了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而在政府中製造一個頭號敵人作為針對的對象」。這又是強加帽子。陳莊勤怎知政客是要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政客的言行是複雜的,有為選票,有為知名度,有為金錢。這是武斷。
「在政府中製造一個頭號敵人」。行文有誤,在「政府」中怎製造?應是在社會中製造。在前引中央市場電話亭的例子,是夜半進行,也不具名;即使具名,是證明給殖民政府看,國家割讓土地的行為是不公義,證明的是此一公義思想經百年而仍存,決非自己的存在價值。
「作為『有為』特首,唯一可以做的是擇善固執」。梁特是「有為」特首?鮮有聞,強行通過政府議案則比比皆是。2012年的「五司十四局」僥倖被拉倒,高鐵超支撥款、醫委會改革議案等,怎樣才是「善」?只要政府認為好的便可?可有危險一點吧?
「不怕爭拗」,恐怕現政府引起的爭拗,已是排山倒海,無從施政。「勉強和諧」,文意不通,應是「勉強製造和諧氣氛」。文章題目「沒有原則的和諧」也是不通,「和諧」當中包括很多促成元素:市民質素、社會秩序、政府管治等,它不是由政府按「原則」可製造出來。
開明政府會虛心學習改善施政
「示弱」一說。2003年政府擬就23條立法,結果50萬人上街,政府收回立法意圖。我們只能說政府基於強大民意反對而暫時讓步,並非「示弱」。
23條一役,可以說政府一事無成嗎?如陳氏持此一看法,我只覺得其對公共政策、施政理念的認知有不足之處。2003年至今14年,特區政府鮮有再提立法,那50萬人的聲勢留有餘悸。最近特首候選人開始提及議題,但已學會「先易後難」;胡國興也提22條要立法。沒有14年前一役,可會學到「先易後難」策略?22條立法?開明的政府總會虛心學習,因而改善施政。哪會有一事無成?
不准人民批評政府是專橫
「逢政府必反」,有些言重。反對派監察政府是職責,只是個別議員用詞過重,也是事實。但說「逢政府必反」,也要看反政府的發言內容有沒有道理。黃毓民曾說「當然是為反對而反對,要不為支持而反對?」即使議案可取,也非完美,批評其中可改善者,是議員職責。沒有批判性的討論,只作橡皮圖章蓋印,這是陳所說的「迂腐」嗎?「迂腐」用詞不當,「迂腐」是一成不變地抱着傳統,發言與內容均與現代思潮脫節。
我們只發覺有議員為抗議而在座位寫大字當揮春貼滿左右,又或說大律師是「大嘅律師」(陳鑑林語),這些比迂腐更可怕。陳莊勤如將嚴厲發言看成是社會撕裂原因,則這個政府是不能經考驗的,只能在順境生存,遇逆境便說對方撕裂社會。這好像新加坡,批評政府可入罪。我們是否希望行新加坡模式?
對不起,陳先生,香港在可見將來批評政府仍然會存在。此一特質,我們要珍惜。如果有一天市民不准說嚴厲批評政府的話則香港已非自由城市。 陳氏引福山說政府要「強而有力」。強而有力的「強」,是要有基礎有條件的,不是「強行」的強。奧巴馬政府用精密情報、訓練出色的部隊殲滅拉登,不單為國家解除了重大威脅,也為全球去一恐怖分子。奧巴馬政府是掌握民意然後行動,事後哪有國民反對?這是強大政府的特質。基於人民所需,從正義着眼,是強;不准人民批評政府,是專橫。
「有限制的自由」,行文不清晰。「有限制的自由」,已非自由,應是說「在法治下享有的自由」。
陳氏全文似在推崇新加坡模式。「強而有力」、「有為」等對政府的描述,是要在那國家或城市的歷史政治狀况(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context)、發展過程(development process)和政府與民生的互動,才可作客觀的描述。
作者是香港大學哲學博士、教育工作者
「休養生息」並非一般人理解為「hea做」。一般中學生在中國歷史課中常讀到某朝代「國家連年內戰,賦稅徵兵,民不聊生,××繼位,致力休養生息,改善民生」。陳氏的行文,恐怕是「以假作真」。「休養生息」無論如何推演,也不能達至怠惰不積極(「hea」)的意思。
第四段「提出爭拗者是對人不對事」。反對派對人不對事,又或是建制派批評泛民,是存在的。特別是政府官員到立法會解答質詢,常用官腔「我們是保持開放態度的」及答非所問,反對派議員容易「燥火」者如黃毓民,確有指明道姓痛罵官員。但這並非全部的事實。高鐵超支、「一地兩檢」政府含糊其詞,反對者指摘的是政府處事不當,並沒有將拍板建高鐵的曾蔭權、鄭汝樺拿出來窮追猛打。橫洲棕地建公屋事件,反對者指摘政府「官商黑」勾結,鮮有指摘是哪名官員勾結「商、黑」人士。陳氏此點是以偏概全,以一個間歇出現的現象膨脹成事實全部, 使「爭拗沒可能消失」論點合理化。
市民點名攻擊梁振英是事實,但非無因。委任李國章為港大校委及後再主其事,以李氏過去強硬獨裁的作風、干預教院前科,市民會不相信是梁特借李氏之手干預港大嗎?梁特在施政報告中,違反常理地挑起港大《學苑》文章,說是散播港獨思潮。胸襟廣闊的從政者,是不會用官方嚴肅文件及發布時間去批評主題以外的人和事。這是否市民「怠懶」地推到梁氏身上?
倘梁續當特首 香港和諧無望
「梁振英不繼續當特首,香港社會便會變得和諧了嗎?」社會和諧是相對的,如說董建華治下的香港社會比曾蔭權時代和諧。梁氏上任不久,社會變得不和諧,是相對於上兩任或回歸以來的社會狀况。梁氏僭建、涉UGL酬庸、拒發電視牌,都明顯地和梁氏個人性格有關,與市民期望落差太大,這豈又是「怠懶」的指摘?及後社會兩極化又或「撕裂」,至雨傘運動而至極點。朋友或家庭成員反目,都使香港人迷惘。警察施放催淚彈,市民已經把唐英年在2012年特首選舉時指摘梁氏早在行政會議已倡議的強硬行動連在一起思考。梁氏當時的否認,已被兩年後的實際行動推翻了。施放催淚彈的決定,會是曾偉雄一人決定的嗎?這些強硬手段治港,一個接一個,是導致社會不和諧的重要因素。作為特首,梁氏可否置身事外說社會不和諧與他無關?梁氏不當特首,社會是否可變得和諧?這是一個假設問題,無從回答;但可肯定地說,如梁氏繼續當特首,香港和諧無望。這是回答陳氏以上問題的答案。
陳氏說「社會不和諧的原因是:一些人為了堅持自己的想法而寸步不讓」。所指模糊不清,似說梁特性格多些。不知可否援例說明?但反證是,2010年民主黨不是和中聯辦談妥了部分政改方案?劉慧卿、張文光和中聯辦要員合照見報,還歷歷在目。
「公共政策上拒絕妥協」。此句又似指政府多一點。高鐵超支撥款,陳鑑林強行通過,全城嘩然;醫委會改革方案,政府決不延後,結果梁家騮一人赤膊上陣,拉倒方案。問題是,如寸步不讓的目的是為市民福祉為公義,又有什麼問題?但政府為的是面子與威信,在缺乏民意支持下仍要通過議案。
何不用人文關懷尊重不同聲音?
「不接受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的政客及政治勢力製造事端」。這部分是事實,但行文模糊,是指哪件事屬「製造事端」?反殖反帝從來都在香港的歷史存在,遑論反回歸?只要我們容得下不同聲音,努力做好本分,以民為念,反對聲音總會靜下去,沒有市場。我在孩童時,記得戴麟趾上任的第一天,中環中央市場對面有一電話亭,一夜後被人髹上黑色大字「不要忘記我們是黃帝的子孫」,過後社會如常運作。反對聲音就讓它繼續存在,市民的反應是最好的市場反映。這些反殖反帝反中的聲音,即使在盛世亦倖免,我們何不多用人文關懷尊重不同聲音?
社民連燒毁國旗,是反映他們的信仰及政治意識形態。在真正自由的國度,你可按法律懲處他們,但不可也不能消滅他們。
「更有一些政客(含貶意,可說從政者)為了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而在政府中製造一個頭號敵人作為針對的對象」。這又是強加帽子。陳莊勤怎知政客是要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政客的言行是複雜的,有為選票,有為知名度,有為金錢。這是武斷。
「在政府中製造一個頭號敵人」。行文有誤,在「政府」中怎製造?應是在社會中製造。在前引中央市場電話亭的例子,是夜半進行,也不具名;即使具名,是證明給殖民政府看,國家割讓土地的行為是不公義,證明的是此一公義思想經百年而仍存,決非自己的存在價值。
「作為『有為』特首,唯一可以做的是擇善固執」。梁特是「有為」特首?鮮有聞,強行通過政府議案則比比皆是。2012年的「五司十四局」僥倖被拉倒,高鐵超支撥款、醫委會改革議案等,怎樣才是「善」?只要政府認為好的便可?可有危險一點吧?
「不怕爭拗」,恐怕現政府引起的爭拗,已是排山倒海,無從施政。「勉強和諧」,文意不通,應是「勉強製造和諧氣氛」。文章題目「沒有原則的和諧」也是不通,「和諧」當中包括很多促成元素:市民質素、社會秩序、政府管治等,它不是由政府按「原則」可製造出來。
開明政府會虛心學習改善施政
「示弱」一說。2003年政府擬就23條立法,結果50萬人上街,政府收回立法意圖。我們只能說政府基於強大民意反對而暫時讓步,並非「示弱」。
23條一役,可以說政府一事無成嗎?如陳氏持此一看法,我只覺得其對公共政策、施政理念的認知有不足之處。2003年至今14年,特區政府鮮有再提立法,那50萬人的聲勢留有餘悸。最近特首候選人開始提及議題,但已學會「先易後難」;胡國興也提22條要立法。沒有14年前一役,可會學到「先易後難」策略?22條立法?開明的政府總會虛心學習,因而改善施政。哪會有一事無成?
不准人民批評政府是專橫
「逢政府必反」,有些言重。反對派監察政府是職責,只是個別議員用詞過重,也是事實。但說「逢政府必反」,也要看反政府的發言內容有沒有道理。黃毓民曾說「當然是為反對而反對,要不為支持而反對?」即使議案可取,也非完美,批評其中可改善者,是議員職責。沒有批判性的討論,只作橡皮圖章蓋印,這是陳所說的「迂腐」嗎?「迂腐」用詞不當,「迂腐」是一成不變地抱着傳統,發言與內容均與現代思潮脫節。
我們只發覺有議員為抗議而在座位寫大字當揮春貼滿左右,又或說大律師是「大嘅律師」(陳鑑林語),這些比迂腐更可怕。陳莊勤如將嚴厲發言看成是社會撕裂原因,則這個政府是不能經考驗的,只能在順境生存,遇逆境便說對方撕裂社會。這好像新加坡,批評政府可入罪。我們是否希望行新加坡模式?
對不起,陳先生,香港在可見將來批評政府仍然會存在。此一特質,我們要珍惜。如果有一天市民不准說嚴厲批評政府的話則香港已非自由城市。 陳氏引福山說政府要「強而有力」。強而有力的「強」,是要有基礎有條件的,不是「強行」的強。奧巴馬政府用精密情報、訓練出色的部隊殲滅拉登,不單為國家解除了重大威脅,也為全球去一恐怖分子。奧巴馬政府是掌握民意然後行動,事後哪有國民反對?這是強大政府的特質。基於人民所需,從正義着眼,是強;不准人民批評政府,是專橫。
「有限制的自由」,行文不清晰。「有限制的自由」,已非自由,應是說「在法治下享有的自由」。
陳氏全文似在推崇新加坡模式。「強而有力」、「有為」等對政府的描述,是要在那國家或城市的歷史政治狀况(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context)、發展過程(development process)和政府與民生的互動,才可作客觀的描述。
作者是香港大學哲學博士、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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