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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覆核案 辯解「慢讀顯誓辭虛妄」 陳文敏:劉小麗fb批其他議員虛偽長青網文章

2017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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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3月03日 18:35
2017年03月03日 1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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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撤銷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案件昨續審。代表劉小麗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反駁政府指劉的言行構成拒絕宣誓,指她一直認為宣誓儀式莊重,事前更詢問立法會秘書處,並參考以往宣誓以了解何謂真誠莊嚴,而慢讀可解讀為想作出與建制派不同的舉動;而她事後在facebook發文,指讀出毫無連貫的字句,實為批評其他議員的宣誓虛偽。
劉小麗庭上感觸拭淚
劉小麗昨聽畢陳文敏的陳辭後,一度拿出紙巾拭淚,表示陳說出了她的心底話。陳文敏陳辭時指出,本案關鍵在於議員是否拒絕宣誓,除要看他們的行為是否偏離常規,更要考慮宣誓者的言辭衣著,是否嚴重到構成拒絕宣誓。他形容政府希望法庭就宣誓言行劃下最嚴謹的界線,但宣誓實際上是政治表態,如同禮節及形式,莊重與否要視乎場合,以及不同機構的傳統、歷史、文化及價值,並以衣著為例,「大學高桌晚宴的規範,與大律師公會周年聚會不同」。他又認為現行法例沒有定義宣誓時的儀態,故法庭裁決時應給予劉小麗相關的疑點利益。
指宣誓除停頓外 舉止聲調莊重
陳文敏又逐一反駁政府的理據,提到劉於宣誓前說出「本人劉小麗謹此承諾由街頭走入議會」,與宣誓時要說的「本人謹以至誠」不同,認為不應計算在宣誓內。至於慢速讀誓辭,陳同意她若是以一個開玩笑或恥笑的語氣來宣誓,這可視為拒絕宣誓,但事實上她除每字中間有停頓外,其舉止、聲調和表情等皆非常莊重;再者慢讀亦可以有多個解讀方式,如她當時只是想吸引注意力,或是想作出與建制派不同的舉動,這些都不構成拒絕宣誓。
他又引述劉小麗的誓章,提到劉小麗宣誓前為了解儀式,曾問過立法會秘書處她應如何宣誓,得到的答覆是只要完整讀出誓辭便可。由於沒有宣誓時態度的指引,劉遂參考過梁國雄以往宣誓方式,發現他亦有停頓或叫口號,當時均無裁定拒絕宣誓。陳又透露,事前劉小麗曾經考慮穿紅色鞋,意指踐踏共產黨,或宣誓時扔走《基本法》,最終並無這樣做,正好顯示她有考慮過宣誓儀式須莊重。陳指出,也許劉錯誤判斷該些做法可行,但不代表她拒絕宣誓。
至於劉小麗於宣誓後在facebook上稱「慢讀是要彰顯誓辭的虛妄」,陳認為應以整篇文章來看,結合上文下理,其實該段文字是要批判那些虛偽但順暢地讀出誓辭的議員。他又說,在社交網站上撰文,與書寫法律文件不同,難免會有所誇張,指劉所寫的「我所讀的,是九十多個沒有串連的獨立字句,毫無連貫性和意義可言」,只是吸引注意的修辭技巧。
強調條例保護選舉 非撤異見議席
陳文敏最後強調,《宣誓及聲明條例》的作用是保護選舉,而非撤銷不同政治理念者的議席,同時要尊重而非打擊透過選舉表達的民意,重申法庭應在非常肯定的情况下才裁定是拒絕宣誓。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223-226、HCMP3378-79、81-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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