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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國興:反思香港置業安居的文化與出路(下)長青網文章

2017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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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2月23日 06:35
2017年02月2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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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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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在光譜的另一邊,則有意見認為,維持置業階梯讓人藉賣樓換樓致富,只會令住屋代價不斷上升,將禍害延伸至下一代。房屋夠住已可,應脫離儲備積富作用,而讓中產將積蓄放在生活、教育等其他事情。很多年輕人想置業是因為希望有自己的安樂窩,而不是志在日後能炒賣致富。在此前提下,本土研究社提出開拓「社會房屋」等新類型的房屋、用措施調控外來人士及投資者的需求,甚至改革公共財政,賣地收入不再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去發展高鐵、港珠澳大橋等「大白象」基建,而投放於住屋民生經常項目。基本而言,他們認為樓是要來住,不是要來炒的。


提供可負擔選擇 給不同需求市民

我知道光譜兩邊和中間的不同意見都有支持者,我認為最重要是有選擇。政府的責任是要以長遠計劃和靈活的反應去預防供求失衡,提供可負擔的選擇給不同需求和願望的市民:公屋要輪得到、居屋要抽得到、私樓要租得起買得起,大家要有適當的生活空間。


現在私樓太貴,「港人港地」和「辣招」都成效不彰,證明很難有足夠供應去滿足龐大的投資者需求。而我們需要照顧的是不符合資格租公屋或買居屋、長年被私樓租金蠶食大部分積蓄的市民。所以我建議推出「港人首置住屋」,在地契上標明所建房屋只限從未持有物業的香港永久居民購買自住,不得出租,亦只能轉讓予首次置業的港人;會公布每年預計推出的單位,確保有足夠供應去穩定此等住屋的市場價值。


除「港人首置住屋」外,我認為需要加推居屋,提高居屋在公營房屋中的比例,並調高折扣,令合資格市民無論在首期以至每月供款上都減輕負擔,甚至更容易自置居所。此等措施亦可以吸引較為富裕的公屋居民購買,增加社會上流,加速公屋流轉。


在我的房屋政綱中,我還提出利用政府的閒置設施和用地興建臨時房屋,安置輪候公屋多時和住在環境特別不安全的劏房戶。我們可以參考荷蘭政府放寬建築條例的成功經驗,讓承建商利用貨櫃物料,在短時間內興建輕便的過渡性房屋。


最近有人提出用空置稅去打擊大量空置物業被囤積的問題。我覺得是值得考慮的措施,應客觀地計算實際空置率是多少,鼓勵業主放租或放賣,釋放供應。我不認同有人可以買了樓不住不租出去,丟空等升值。


優先發展棕地 設立公開資料庫

在發展公營房屋方面,我建議棕地優先、善用資源。其實現在大家都同意發展棕地,但多年來都沒有誠意去採取實質行動。所以我認為一定要先設立一個公開、透明、可讓公眾監察的資料庫,首先讓大家清楚棕地位置、面積、業權、規劃用途、實際營運用途、營運者資料等,才能理性地探討發展方向。只要有決心,以公眾利益為前提,政府一定可以收回和整合土地,毋須打綠化地和郊野公園的主意。


(特首參選人的答卷——闡釋政綱文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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