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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針對第一天然食品(1076,已易名博華太平洋)前主席楊宗龍的虧空公款案,證監會取得法庭的頒令,要求楊宗龍賠償8488萬元,並禁止他擔任香港公司董事,為期12年。
楊樂倪朝鵬同被判罰
根據案情,楊宗龍在2008年12月,於沒有知會董事會及沒有獲得董事會授權的情况下,從第一天然食品在內地開設的銀行帳戶提取了8488萬元。另一方面,第一天然食品就2007年度的業績向核數師提供虛假的財務數據,而當時楊宗龍、公司前執行董事楊樂和倪朝鵬均知悉此事。
因此,楊宗龍被飭令向早前承讓了第一天然食品所有訴訟因由的恒昌發展有限公司償還8488萬元連同複利息,而且未經法庭許可,不得擔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團的董事或參與法團管理工作,為期12年。楊樂和倪朝鵬則被判在8年內不得擔任法團董事。楊宗龍自2008年底起已無法聯絡,而第一天然食品現時已經賣盤,並更命為博華太平洋。
另外,東區裁判法院昨裁定金建環球投資前行政總裁蔣正峰進行無牌期貨合約交易罪名成立,需要繳交1.2萬元罰款及支持證監會的調查費用。金建環球投資於2013年,在未領有證監會牌照的情况下,透過其網站進行期貨合約交易。蔣正峰當時負責管理金建環球投資的營運,他承認協助、教唆及慫使金建環球投資進行無牌交易。
楊樂倪朝鵬同被判罰
根據案情,楊宗龍在2008年12月,於沒有知會董事會及沒有獲得董事會授權的情况下,從第一天然食品在內地開設的銀行帳戶提取了8488萬元。另一方面,第一天然食品就2007年度的業績向核數師提供虛假的財務數據,而當時楊宗龍、公司前執行董事楊樂和倪朝鵬均知悉此事。
因此,楊宗龍被飭令向早前承讓了第一天然食品所有訴訟因由的恒昌發展有限公司償還8488萬元連同複利息,而且未經法庭許可,不得擔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團的董事或參與法團管理工作,為期12年。楊樂和倪朝鵬則被判在8年內不得擔任法團董事。楊宗龍自2008年底起已無法聯絡,而第一天然食品現時已經賣盤,並更命為博華太平洋。
另外,東區裁判法院昨裁定金建環球投資前行政總裁蔣正峰進行無牌期貨合約交易罪名成立,需要繳交1.2萬元罰款及支持證監會的調查費用。金建環球投資於2013年,在未領有證監會牌照的情况下,透過其網站進行期貨合約交易。蔣正峰當時負責管理金建環球投資的營運,他承認協助、教唆及慫使金建環球投資進行無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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