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北京「首虎」、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受賄案,昨在吉林省吉林市中院一審宣判,呂利用職務便利,為請託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逾1878萬元人民幣,被判監禁13年、罰款200萬元,呂錫文當庭表示不上訴。呂被指受審時坦承罪行,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並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央視)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