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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張》被通訊局警告 無綫再提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7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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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2月21日 06:35
2017年02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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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綫再挑戰通訊局,繼藝人吃炸雞被裁定間接宣傳而提司法覆核後,無綫再為《東張西望》宣傳OTT收費服務「myTV SUPER」被警告,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認為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通訊局去年11月裁定無綫《myTV SUPER 呈獻:萬千星輝睇多D》及《myTV SUPER呈獻:萬千星輝放暑假》違守則,多番提及OTT收費服務,罰款20萬,另兩集《東張西望》亦違守則,因此發警告。


無綫昨針對《東張西望》的裁決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認為裁決違反人權法,業務守則的相關條款亦違憲。無綫稱守則雖明確准許產品贊助及節目贊助,但「要明顯配合節目的編輯需要,不會干擾觀賞趣味或令人覺得牽強」的標準,是極主觀及含糊,最終只由通訊局就個案裁決,認為相關條文限制基本權利,做法不可接受。


無綫助理總經理(企業事務)譚錫揚表示,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以《東張西望》個案為切入點申請覆核,「並不是罰錢多少的問題,而是原則問題」。通訊局回覆,未收到有關司法覆核申請正式通知,收到通知會按既定程序向法庭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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