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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健:喪身虎口的和同情逃票的巨嬰們長青網文章

2017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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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2月16日 06:35
2017年02月1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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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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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內地農曆年間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1月29日下午一名遊客在浙江寧波動物園內受到老虎攻擊。雖然特警擊斃了那隻老虎,但該張姓遊客仍不治身亡。


後據調查顯示,當天,張某帶家人到動物園遊玩,為妻子和兩個孩子購買了門票,但自己未買票,而是與另一名遊客李某試圖逃票入園。他們倆無視各種警示標誌,先從動物園北門西側翻越3米高的動物園外圍牆,後又爬上老虎散放區圍牆,張某由此進入老虎散放區,但李某未進入。


整個事件中,最無辜的當屬那隻被射殺的老虎。老虎是猛獸,且張某入侵在先,老虎保衛領地也好,受到驚嚇也罷,均符合天性,最終丟了性命,實在可憐。


不過也有人同情張某。誠然他的死會對其家庭造成巨大的影響,也會對當日在動物園的妻兒留下難以癒合的心理創傷;然而,就此同情張某,或者為其開脫,着實不妥。


認為張某情有可原者,要麼抨擊園方管理不善、營救不及時,要麼指摘園方門票定價過高,逼迫窮人逃票。


巨嬰心理:我免責 你全責

那又是什麼給了上述觀點足夠的市場呢?那是「巨嬰心理」在作祟,即生理上已成年,但仍如嬰兒一般要求被照顧,並千方百計地找理由,百般抵賴逃避責任。簡而言之:我免責,你全責。


「巨嬰」的幼稚不僅是指年齡,更描述了一種心理,沒有責任心、拒絕承擔責任者,只會給社會製造麻煩。這樣的人愈多,社會就愈無序、愈不可預測、風險發生概率愈高。


在很多人眼中,動物園必須無條件地保障遊客安全與舒適,哪怕遊客違反規則、無視警告。可是,權利和義務從來都是對等的。門票是園方與遊客間的契約,遊客通過購買行為,才能獲得園方在限定責任範圍內的服務責任;如果不買票,便無權要求園方提供服務。


門票價格是否合法、合理、合情,那是價格監管部門的事。面對既定的價格,只能選擇接受或者拒入;逃票意味着違反規則,那結果就只能是責任自負,沒有任何理由可能免責,包括貧窮在內。


逃票的事實不容辯駁,相應的責任不容抵賴,即便是喪生虎口,也不會、不能、不該改變或轉嫁責任。這才是成年人世界中的遊戲法則。法治精神下,所有規則之所以存在,都是為了保證社會運行的確定性。無論是貧窮還是富貴,都不能享受更多優待或逃脫任何責任,否則秩序喪失,社會必亂。至於如何縮小貧富差距、如何給予窮人脫貧機會、如何促進階層流動,那是另一個話題,都不能改變張某逃票最終致死這一事實。


作者是內地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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