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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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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26日 05:59
2010年11月26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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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未能通過行為反應測試的司機,將被要求提供血液或尿液樣本做化驗,司機的駕駛執照會被暫時吊銷24小時,以消除對道路及行人的即時危險。警務處交通總部警司王耀明強調,扣留車牌的主要目的是移除即時危險,司機有責任決定自己在24小時後是否適合繼續駕駛。他又指出,澳洲警方會將懷疑毒駕司機的牌照扣起,直至警方決定是否起訴為止。

運輸及房屋局轉述政府化驗所專家指出,大部分藥物留在體內24小時後的影響很低。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認同24小時屬於安全界線,但他指出,服食降血壓及糖尿病藥的病人,轉藥或轉劑量可能會不適應而感頭暈,由於藥物有可能留在體內達48小時,病人或出現頭暈,但機率很低,他呼籲出現徵狀的病人不要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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