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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案中事主蕭素珍作供時,除了表現她對金融產品所知極少,她對當日購買迷債的過程的記憶亦有限。她承認,事件後已經獲得銀行賠償,當日購買迷債的文件亦已全部扔掉。
對於昨日主控官的提問,蕭素珍不時回應「唔記得」或「唔知」,例如主控問他是否買入「迷債系列17」,她就說「你唔提我,我都唔記得」,她更多次低聲沉吟發牢騷,法官鄧立泰曾警告她要簡單回答問題。主控再問及她購買的迷債系列,她就說:「佢(銀行)都賠咗畀我,我掉晒啲文件啦。」
據悉,控方不知道本案6名事主是否已與銀行達成和解協議,但事主有否與銀行和解,其實不會影響銀行職員會否被檢控。根據證監會及金管局統計,16家迷債分銷銀行去年7月推出回購計劃,金管局至上周五收到共21,733宗有關投資雷曼產品的投訴,99%已調查完畢,其中14,362宗達成和解協議,佔總數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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