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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印花稅倡設豁免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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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25日 21:00
2010年11月25日 21: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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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向短炒物業徵收最高15%額外印花稅,打擊炒家,下月並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印花稅的條例草案。不過,繼民主黨要求修訂草案至只由賣家繳納額外印花稅後,自由黨亦計劃提出修訂,要求設立上訴機制,容許一些患重病或生意面臨倒閉的賣家,因急需套現而可獲豁免繳付額外印花稅。

劉健儀倡設上訴委員會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昨表示,他們早前就有關建議做電話民調,初步結果顯示,市民大都贊成透過額外印花稅打壓炒風,但同時有65%人贊成向有需要者豁免徵稅,25%則反對。她認為,若一刀切徵收額外印花稅,會對急於套現的賣家造成極大經濟負擔。

她舉例稱,不少中小企老闆面臨生意倒閉時,會即時賣樓套現,即使是普通市民,也可能因患上重病急需套現治病,若政府要向他們徵收額外印花稅,是不近人情。她建議在稅務局轄下設立上訴委員會,一旦市民可證明有特殊原因要賣樓,就可豁免繳付高昂的稅項。

不過,政府以行政困難為由,初步拒絕有關建議;劉健儀認為,可再商量執行細節,但認為大方向是酌情處理有經濟困難的人。

稅務專家有保留

稅務學會前會長王銳強也對建議有保留。他解釋,除非有關豁免條文相當清晰,可即時判斷哪些個案可獲豁免,否則執行上會有莫大困難,令稅制變得複雜。他又稱,現時香港沒有任何稅項是可以因為重病或生意有問題而獲得豁免,市民最多只可就應繳稅款提出反對。

涂謹申倡賣家付稅

另外,民主黨涂謹申亦計劃自行提出修訂,規定只由賣家繳付額外印花稅,而非政府建議由買賣雙方共同分擔。他指出,政策目標是打擊炒家,順理成章便應由賣家繳付,「現時政府是打擊炒賣,不是遏抑買樓」。

不過,公民黨湯家驊則反對有關建議,認為法例若寫明要由賣家繳付,會製造「壓不到買風」的漏洞,一旦賣家「走佬」或無法繳付,會令政府無法追討稅款。民建聯表示要詳細研究有關修訂的字眼,故未表態是否支持兩黨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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