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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獲批2萬呎新官邸 估值10億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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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25日 06:00
2010年11月25日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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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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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昨日宣布以1000元象徵式地價,將一幅中環半山約2.2萬方呎的土地批予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以興建最多4層高的公署工作用建築及特派員新官邸。有測量師估計地皮若用作住宅,地價可逾10億元。民主黨議員李永達認為公署已有宴會廳、大型辦公室及官邸,質疑是否需要額外再找一幅10億元地皮作官邸。

1000元象徵式地價 連工作用地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本來已在堅尼地道及鄰近波老道獲批建一座公署大樓及一座職員宿舍,今次增批的土地毗鄰職員宿舍同屬「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批租期至2047年6月30日。

政府發言人解釋,公署一直是維持香港穩定繁榮的重要角色,貢獻良多,而新批的土地可讓公署更有效發揮作為外交部代表的職能,以及舉辦外展活動和教育計劃。新批的土地亦會作為特派員的新官邸,以取代目前位於公署辦事處大樓頂樓的宿舍。政府發言人形容﹕「此舉可令特派員的官邸更符合外交部駐外使節人員官邸的規模。」

發言人又強調,批地文件會加上發展限制,包括地積比率不大於兩倍、樓宇高度不超過主水平基準以上130米,即只能發展為地庫以上建4層高的建築物,批地文件亦會確保設計及綠化園境工作恰當。

資深測量師彭兆基表示,由於該土地屬「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難以與一般住宅地比較,但如果在該土地興建豪宅,呎價可去到2.5萬元,若以兩倍地積比,總樓面4萬多方呎計算,估計地價可達逾10億元。

李永達反對批地

李永達表明不贊成批地,指香港地皮珍貴,「公署本身已有自己的宴會廳、辦公室,有地方自己住,有沒有需要找一幅10億的地作官邸?那麼中聯辦、解放軍又是否需要批地給他們做官邸?」他認為政府應向市民交代其需要性。

工聯會、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國健則表示,公署現時的辦公地方可能不夠用,他個人對這宗批地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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